CCTV.com消息(朝闻天下):有手机的人应该都有这样的恼火一刻:
夜深人静,手机响了,声音还很大,打开一看,原来是一条推销产品的短信广告,让人气愤。
中国工商报关注短信广告的法制问题。
相关专家认为,我国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保护手机用户的权利和自由,我国是全球拥有手机量最多的国家,大量的短信广告给运营商带来的利润也是丰厚的,既然手机短信有强迫收看的性质,那就应该有相应的对手机用户的补偿机制。
国外做法:
英国伦敦的手机广告运营商以每月217条免费短信和43分 钟免费电话换取用户每天接受6条短信广告的许可。
美国某移动公司方式是接受一条手机广告换回一分钟免费通话。
另外,在西方国家,用户接受到这种干扰生活的短信广告,完全可以以“骚扰”或者“干扰正常生活”为由来起诉运营商。
责编:尚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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