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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物业税能否像住宅按揭一样分类处理?

 

CCTV.com  2007年10月19日 17:45  来源:CCTV.com  

   十七大正在召开,真正体现民意、反映民声,央视国际复兴论坛发布《给总书记捎句心里话》,受到广大网友关注,网友回帖十分踊跃,现将部分网友回帖进行了整理,将逐步、分期推出。欢迎网友们积极发言!

                                                              我要捎话

主题:最好不开征物业税

作者:游客 222.131.71.x   发表于 2007-10-19 11:01  18319#

    物业税税额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如果只购一套住房者纯粹是为了居住,而没有发生实际的交易,无论房产升值多少倍,也只是理论上的。对并没有实际发生的行为征税,我们是不能理解的。更何况,若因为不确定因素(如市场波动)与肯定因素(如房屋老化)而导致房产的贬值,购房者的损失又该如何呢?

    从理论上说,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是针对国民的财产所征收的一种税收。但在还清贷款前,房产是真正意义上的“国民自己的财产”吗?

    若真要开征“物业税”,也应象前不久实行的“对贷款购买第二套房者提高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那样,分门别类地实施,而不是一刀切。大部分靠贷款才有能力购买一套房的人是纯粹地为了居住,而不是“炒房”。随着物价的上涨以及贷款利率地不断上调,他们的负担与压力也在不断增加,若再承担物业税,极有可能买得起养不起,这与中央“以民为本,住有所居”的精神是不相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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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陈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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