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0月17日电(记者 方益波)杭州不断加大医疗养老保障力度,即将出台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和《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将按照“城乡统筹、全民覆盖、一视同仁、分类享受”的思路,体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覆盖到了全市660万市民和200多万外来务工人员。为此,2008年杭州市本级基金和财政将增加支出6亿元。
杭州市副市长何关新说,要建立一个没有漏洞、不留空白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从制度安排上解决好全市老百姓特别是困难群众、弱势群体、低收入家庭养老和看病问题,为全市老百姓构筑一张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安全网”。
据统计,目前杭州市区有5000多名困难家庭成员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根据新政策,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困难家庭成员以及重症残疾人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保障范围,由各级财政按规定全额补贴其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预计2008年需补贴450万元。
此外,对持有《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城镇和农村家庭,财政将给予各种层次的养老保险补贴每年总计达888万多元。
新政策制定了适合农民工特点的“低筹资、保大病、保当期”保障办法,农民工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由用人单位以上年省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月缴纳3%,农民工个人不缴费。农民工医保不设置个人账户,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的保障待遇与职工医保基本一致。
杭州原来规定,城镇老年居民获得养老保障必须具有杭州市区非农业户籍已满25年。此次政策调整设置年限改为10年,降低了准入门槛。据统计,截至今年8月底,具有杭州市区非农户籍10年以上、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的有60015人,按现行的补贴标准,财政每年补贴资金将达1.08亿元左右。
据悉,两个办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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