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10月9日电(记者李怀岩)记者从9日召开的云南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为继续加强以煤矿为重点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云南将于近期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并建立和健全对矿主、矿长和相关作业人员的培训制度,每年不少于1次-2次集中强制培训。
云南省省长助理米东生说,云南不少地方煤矿生产方式粗放,安全管理差,事故隐患多,一些企业"三违"现象突出。如富源县顺兴煤矿,县煤炭局在10月5日对该矿进行安全检查时就下达了停产整顿指令,但该矿10月6日仍擅自组织人员作业,导致瓦斯事故造成9人死亡;10月6日弥勒县小平二工业区煤矿由于井下支护质量差,安全管理差,导致支架垮塌发生事故,造成4人死亡。
米东生说,近两年,煤矿事故多是"因为一些矿主、矿长违规生产,不顾矿工死活"。地方政府在辖区内应当担负起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责任。为进一步完善对矿主、矿长等的管理制度,除加强培训外,云南还将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落实矿主(矿长)值班和带班作业制度,加大对矿井"包代转"开采的处理力度,对层层转包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关闭。另外,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煤矿,必须予以关闭。
据介绍,云南今年计划关闭矿井230对,并进一步进行煤矿资源整合。近期,云南将开展以煤矿为重点的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在省内各地抽调监管人员和技术人员组建千人以上的督察队伍,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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