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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实施“医疗惠民工程”

CCTV.com  2007年10月03日 16:05  来源:新华网   
专题:科学发展 共建和谐

    新华网石家庄10月3日电(记者张洪河)河北省为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近年来,在全省卫生系统大力实施了“医疗惠民工程”,并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监管,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价廉的服务。

    河北省从2005年开始深入开展“医疗惠民工程”,在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实施了以落实10个方面、31条便民利民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医疗惠民工程”,2006年,又在全省设立了12所“惠民医院”、6665张“惠民病床”,实行“一免三减”(免收挂号费、减收5%治疗费、减收10%检查费、减收50%床位费)优惠政策。

    河北省还推行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省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临床检查结果,凡在有效时限内、可满足临床诊治要求的,接诊医院予以认可。省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拍摄的部位正确、质量可靠、符合诊断要求的X光片以及CT、MRI片,患者病菌情未出现异常变化的,接诊的医院可根据该影像资料作出诊断结论,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同时,河北省还出台了单病种质量费用综合管理等惠民措施。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选择5至10个临床治疗效果较明显的常见病和多发病进行单病种质量和费用控制,对于选定病种,在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并有利于减轻患者费用负担的基础上,按诊疗路径合理测算单个病种以及不同治疗方法的治疗费用,制定本单位的最高医疗服务限价。

责编:李秀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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