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解放日报
昨天(20日),是《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实施六周年的纪念日,也是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中央文明办等单位隆重表彰了一批全国道德模范,集中展示了近年来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
这些身体力行的道德模范,既有在家庭和社区孝老爱亲的典型,也有在他人危难时刻提供帮助的助人为乐和见义勇为者,还有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诚实守信和敬业奉献的优秀代表。集中表彰一批全国道德模范,是要让“一花引来百花香,万花争艳天下芳”。提倡以道德模范人物为榜样,宣传和普及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的文明风尚,鼓励公众自觉遵守文明行为,努力提升道德水平。
事实上,在此之前,这些受到表彰的道德模范,已经接受了群众的广泛评议和投票选定。自9月初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在各主要媒体和主要新闻网站公示以来,各地群众通过多种形式,踊跃参与了道德模范的投票确认活动。主办者希望,人们在对全国五个“十大模范”候选人名单进行检阅和审核的过程中,也能从中有所体会和感悟。
毋庸讳言,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在陈腐、落后、愚昧思想以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损人利己等不良风气的影响下,当前社会上或多或少地出现了文明水平滑坡、道德风气低迷的迹象。漠视求助、见死不救、坑蒙拐骗、敷衍塞责、欺老辱亲等不文明、不道德甚至违背法纪人伦的事情,时有耳闻。特别是在青年人当中,“我是流氓我怕谁”等玩世不恭的话语和行径,在某种程度上反倒成了荣耀和能耐的象征。这类行为,最终带来的是社会和谐受影响,治安稳定受干扰。
此次集中评选并表彰道德模范,是有关方面试图通过主流渠道扩大正面宣传、教育和引导公众道德行为的积极尝试,是道德建设工程的一个创新。全国树立五个“十大模范”的光辉道德楷模,“拨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有理由相信,人们在参与评比的过程中,会重新确立起道德良知,会重新确立学习和对照的目标与镜鉴,进而不断努力改造自我,提高自我,完善自我。
此次集中评选表彰的活动,还在其他方面有不少创新和亮点。例如,鼓励各地在积极宣传现已涌现出来的道德模范及候选人的同时,积极培养扶植道德模范新秀,并明确肯定这样的活动多多益善。此外,还要既应大张旗鼓,也要讲究技巧地宣传和表彰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让他们成为人民群众追捧的“明星”和“偶像”,从而心甘情愿地敬重、崇尚、效仿。
当然,要让道德模范真正起到榜样作用,还有一些需要改善的地方。最为重要的一点,各有关部门应全面推动落实“道德模范奖励基金”的设置和运行。长期以来,道德模范们在践行道德操守、弘扬道德精神、铸造道德丰碑的过程中,付出了辛劳和代价,有的甚至献出了宝贵生命。对于他们,社会不仅应该加以精神褒扬,也应该给予物质奖赏。应该像对待劳动模范那样,在经济上对道德模范给予奖励和补偿,在待遇上给予相应的照顾。对于不幸牺牲者,要对其家庭和亲人给予必要的安慰和抚恤。这样做,才可以让好人不“凉心”,才能使全天下人“安心”,让和谐文明之风得到进一步发扬光大。
责编: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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