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对节能和减排的目标列出详细规划。今年采暖季前完成采暖费补贴改革。
《方案》中,河北省节能目标规定:到“十一五”期末,各市、县新建居住建筑全部达到节能65%标准、公共建筑达到50%标准;各市、县全部实现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调整出行结构,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总出行中的比重提高到20%,公共汽车平均运速达到每小时20公里。
河北省减排目标为:到“十一五”末,设区城市和县城均应规划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全面普及节水器具;河北省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
采暖费补贴改革今年完成
《方案》要求,河北省各设区市2007年采暖季前,将完成采暖费补贴“暗补”改“明补”改革,建立“谁用热、谁交费”的供热收费制度,实现用热商品化、货币化,并同步建立个人热费账户。同时,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配合同级发改、财政等部门,于2008年采暖季前出台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办法。还要按期完成政府机关办公楼和公共建筑热计量改造任务。
石家庄改造200万平方米的供热计量方式
“十一五”期间,河北省启动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温度调控改造及节能改造1300万平方米。根据各市经济发展水平、建筑总量与热改进展情况等因素,分解改造任务中,石家庄200万平方米。河北省要求,各市改造任务中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量要达到10%以上。
城镇污水处理厂与环保和建设部门联网
到2010年,河北省将完成运行超过50年以及老城区严重漏损的供水管网的改造,河北全省设区城市供水管网平均漏损率控制在12%左右,设区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污水处理量的30%。同时,河北省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必须在2007年底以前完成城市配套管网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并与环保和建设部门联网。(记者 杨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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