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晚间新闻):国家质检总局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在会上同时发布了《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等四个文件,这是我国首次对不安全食品实行召回管理制度。
《食品召回管理规定》明确规定食品生产者对其生产加工的不安全食品负责,一旦出现不安全食品,食品生产者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实施召回,召回后通过更换、退货、补充或修正说明等方式,减少和消除不安全食品可能导致的危害。
食品召回有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两种,主动召回指食品生产者自己确认其加工制作的食品存在安全危害,决定实施主动召回;如果食品生产者因种种原因对其生产的不安全食品不主动实施召回,国家质检总局将责令企业召回。质检部门根据食品安全危害程度对召回的时限做出要求,最快要求在24小时内召回。
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国家质检总局对于那些小企业、小作坊规定了采取16项具体的措施,比如说调查摸底、统计登记到地方技术监督局备案,限制它的销售范围,加强质量管理加强检验鉴定包括重大问题的报告等等一系列的措施。
除了《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还有《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出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鉴定管理办法》,这套“组合拳”表明我国政府将从各个方面全方位加强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管理。
责编:王壹霖
更多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