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梁保华省长主持召开江苏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城乡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了今冬明春的植树造林工作。
会议听取了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汇报。今年7月份以来,省政府作出专门部署,对全省县以上10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城市供水安全情况开展了拉网式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饮水安全工作,加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加大区域供水推进力度,加强饮用水源监管。农村改水工作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启动,特别是2003年列入农村五件实事以来,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总的来看,城乡供水安全形势比较稳定,供水事业发展比较健康,但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有的水源地仍然存在污染隐患,部分水厂设备老化,供水能力不足,部分农村地区饮水安全问题没有完全解决。
会议指出,确保饮用水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是一件关系民生的大事。各级政府一定要把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作,作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干净、安全的水。一是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依法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各类污染隐患进行整治,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污染隐患在今年年底前必须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并追究有关行政领导的责任。同时,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船舶污染的整治。二是加快城市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继续大力推进区域供水,加快城市备用水源建设。城市维护税要优先用于供水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饮用水深度处理,提升安全供水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城市安全供水应急预案。从制定技术方案、加强应急力量、畅通信息渠道等方面,着力提高城市供水安全的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创新体制机制,提高供水服务和管理水平。大力加强水厂、管网和水源地管理,努力提高供水服务能力和质量,积极推进节约用水。五是依法加强水源地保护的监管。抓紧制定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保障城乡供水安全的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实行铁腕治污。六是落实安全供水责任制。市长(县长)是当地供水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各负其责,切实提升城市供水安全水平。
会议专门研究并通过了加快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方案。会议强调,要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类指导、积极推进、创新机制、加强监管的原则,大力推进农村安全供水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基本解决我省农村安全供水的问题。会议还提出,要以县为单位扩大农村区域供水覆盖面,省财政将进一步加大投入。
会议听取了绿色江苏建设进展情况及今冬明春植树造林工作方案的汇报。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推进绿色江苏建设的决策部署,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四年造林面积638万亩,全省森林覆盖率由2002年的11.36%提高到15.83%,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对改善生态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造林绿化工作还存在着区域不平衡现象,植树造林工作和管理机制需要进一步创新。会议要求,今冬明春植树造林工作要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充分挖掘沿道路、沿河道、沿村庄的造林绿化潜力,以实施绿色家园、绿色道路、绿色单位“三绿”工程为抓手,努力提高绿色江苏建设水平。要加快推进村庄绿化,因地制宜,见缝插绿,积极推进环村林带建设,加快沟渠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要加快推进道路绿化,把道路绿化与苗圃建设结合起来,提高道路绿化质量和水平。要突出抓好太湖一级保护区造林绿化,抓紧实施环太湖地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规划,今冬明春重点抓好环太湖周边生态隔离带的造林绿化工作。要继续做好城市绿化工作。会议指出,造林绿化、改善环境,利在社会,惠及后代,要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植树造林意识,努力形成植树造林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会议强调,要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创新机制、完善政策,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今冬明春全省造林绿化工作有一个新的突破,经过几年努力,使绿色江苏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顾雷鸣)
责编: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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