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8月21日电(记者褚晓亮、周立权)记者从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曾轰动一时的吉林市“纳士塔”超亿元非法集资案两名主犯刘国民、杨向明于日前被依法执行枪决。
从2003年9月,被告人刘国民、杨向明、侯林坤等人打着美国纳士塔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总代理的旗号,在未经任何金融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对尚未引进的项目,开始了声势浩大的虚假宣传,非法吸收社会资本。在短短7个月的时间里,骗取4887名投资者的资金1.23亿元,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2004年3月,公安机关将刘国民等犯罪嫌疑人抓获,经4年多的侦查、审理,先后经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后作出终审判决,判处刘国民、杨向明死刑,判处侯林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余20名罪犯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15年以下有期徒刑。
近年来,类似“纳士塔”这样的非法集资案屡屡发生。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孙志明表示:“‘纳士塔’等非法集资案一次次地给社会和公众敲响警钟。要杜绝这类案件,从根本上说,还需要增强百姓投资的风险和法律意识。投资者一定要到正规的金融机构去投资,对不具有法律资质的任何个人和组织的融资行为都不能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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