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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代表议案]立法保护"地球之肾"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7年03月08日 14:11 来源:CCTV.com
进入[新闻30分]>>
专题:2007两会视厅

 

    CCTV.com消息(新闻30分):湿地是自然界最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被称为“地球之肾”。两会上,人大代表建议尽快制定湿地法,把湿地的保护开发纳入法制轨道。

    两会前,童若春等九名人大代表,实地调查了我国西南地区的若尔盖湿地,这里的沙化倾向让代表们很担忧。

    人大代表 童若春:小片小片的沙地已经出现了,当地老百姓说,最小的时候沙地只有一个篮球场那么大,但最近几年,已经有了沙丘。

    代表们说,湿地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一公顷湿地每年创造的价值,是农田生态系统的100多倍。湿地一旦退化将很难再生,必须立法保护湿地。

    人大代表 童若春:现在对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是分散在森林法和水法等几个法硅中,这样就造成了对湿地保护责任不清、多头管理,资金的来源也是多头的,要是立法,就更加有利于湿地的保护。

    童若春等代表关于制定《湿地保护法》的议案已经提交全国人大。这份议案也引起了来自山东的李名岷等代表的关注。

    人大代表 李名岷:我国已经有了森林法、海洋法、草原法,但是还没有一部湿地法,有关法律涉及了湿地资源,但是不成系统。放牧、打鱼、过度发展旅游,都会给湿地造成威胁,必须严格地约束这些行为。

    来自安徽的高允连等代表指出,保护湿地,治理风沙,关键是治穷,只有湿地周边群众的生活改善了,生态建设才能获得长久的生命。

    人大代表 高允连:如果湿地的水没了、植物被开发了,那这里就不再是湿地了。为了保护湿地,我们一定要减少周边居民在经济上对湿地的直接依赖,换句话说,我们必须放弃一些眼前利益。

    人大代表 林德:要加快湿地核心区的生态移民,只有把人搬出去,湿地才能得到彻底的保护,才能给我们带来更多的生态效益。

    【新闻链接:黑龙江:立法保护见成效 扎龙湿地生态好

    近日,尽管冬天还没过去,但黑龙江扎龙湿地的苇塘中,已经有候鸟提前北迁。作为全国第一个出台地方性湿地保护法规的省份,《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已经实施三年,在湿地开垦、烧荒、拣拾鸟卵等活动,都属于违法行为。

    如今,立法保护湿地已经初见成效。4年间有关部门连续为湿地补水8.18亿立方米,使一度干涸缺水的扎龙湿地重现生机。

    黑龙江省扎龙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副局长李长友:核心区面积已经达到1000平方公里,野生丹顶鹤已经增加到460多只,前几年迁走的蓑羽鹤和白鹳也重返湿地。

责编:青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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