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晚间新闻):医药价格一直是社会各方关注的热点,国家发改委今天还公布了《医药价格工作守则(暂行)》。从3月1号起,守则将正式实施。
守则规定,制定医药价格必须经过成本价格调查、专家评审或论证、听取各方面意见、集体讨论、集体审议五道程序。
进驻医药企业进行成本调查,要有两名以上医药价格管理工作人员参加。调查结果要与企业沟通后由全体调查人员签字,如实反映企业及调查组成员的不同意见。
组织医药价格评审或论证,要在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下,在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专家。确定价格方案,要进行集体审议。守则还明确规定,医药价格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接受医药企业给予的财物,不得接受医药企业的宴请和出国邀请,不得向企业提出个人要求。从事医药价格管理工作的人员,要进行定期轮岗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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