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直通香港): 最早香港政府对社会福利的承担是很有限的。在20世纪五十年代以前,港英当局以人口流动性太大,大部分华人无意久居香港为理由,拒绝为本地居民提供任何社会服务。这一时期,社会保障主要以民间自救与互济的形式出现。20世纪60年代初期,是香港经济发展的一个转型时期,制造业开始兴盛,人口数量伴随着大规模的移民潮而剧增,香港逐渐成为一个人口密集和工厂林立的大都会。随着各种各样社会问题的出现,社会服务的需求增加,要求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这样,香港就开始逐步建立起向低收入者和弱势群体提供援助的杜会福利计划。
较之于东亚其他国家和地区,香港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较为特殊,以社会保险为核心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在香港发展非常有限,而社会救助制度则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有文章评论说,这种方式充分发挥了市场基础作用和法律的保障作用,减轻了政府负担,提升了运作效率;而低福利也保证了低税制的实施,提升了香港的国际竞争力,刺激了经济的发展。
香港的社会保障有着较高的社会化程序。而从事社会保障服务的社会团体就成为香港政府开展社会保障工作的得力助手和不可或缺的力量。回归前香港从事社会保障服务的社会团体就已经发展到200多家。在香港受到社会团体机构的服务对象涉及老年人、青年人、儿童等所有需要帮助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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