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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研究室李连仲: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新农村建设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8月07日 11:22 来源:
专题:构建和谐社会 建设新农村
专题:落实科学发展观

   经济日报消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精神。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最重要的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对于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和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科学发展观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农民是一个福音,对农村是重大变革,对农业是发展机遇。要完成这一历史任务,就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科学发展观要求按照“统筹发展”的思想,处理好存在于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主要矛盾,具体是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必然选择。通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应有之义。只有着眼于我国广大农村地区,高度重视把农村、农业、农民的事情办好,才能切实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转入城乡统筹的科学发展的轨道上来。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发展滞后于城市发展,农民、农村、农业问题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目前农村发展与城乡发展和整个社会的发展仍有较大反差,体现为物质、精神、社会等多个层面的差距。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比较困难;农业生产效率比较低,农产品结构与市场结构不相适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相对落后,乡村面貌相对落后。可以说,当前农民、农村、农业问题已成为影响和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最薄弱环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要着力破解农村发展的这些难题,消除种种制约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障碍。它深刻反映了科学发展观的时代特征和本质内涵,充分体现了亿万农民群众的愿望和根本利益,是新时期对“三农”政策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与发展,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部署。

    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是做好我国其他各项统筹工作的基础和关键。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大多数,是潜力最大的消费群体,是经济增长可靠和持久的动力源泉。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不仅能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大幅提升农村地区的消费需求水平,而且对于拉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也具有积极作用。同时,通过加强农村道路、住房、能源、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民的消费环境,既可以缓解当前我国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局面,使这些行业的产品和生产能力在农村找到市场需求,促进与此联系的相关产业发展;又可以通过建设好新农村,让农民过上富裕的生活,从而保证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第二,科学发展观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科学的价值判断标准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这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基本的价值评判标准。

    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强调以人为本,明确新农村工作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就要把增加农民利益,保障农民权益,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加强农民就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实现农民全面发展作为新农村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我们曾把“三农”问题单纯看成是一个农业产业问题,忽视了对农民自身技能的培养和农民素质的全面提高,而更多地强调农业这个产业对经济的贡献和工业化的支持。科学发展观强调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进一步回答了为什么发展农业、靠什么发展农业、怎样发展农业的问题,明确了人与农业发展的关系、人的全面发展在全社会发展系统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精神,牢牢坚持发展为了广大农民,发展依靠广大农民,发展成果惠及广大农民,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农民素质,实现农民全面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要从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入手,不断满足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他们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权益。在新农村建设中,要突出强调以人为本,为农民群众多办好事、实事,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指导原则和检验标准,确保让农民真正受益。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揭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动力源泉,明确了广大农民是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的根本力量,它不仅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所强调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重要思想,而且又进一步丰富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内涵和时代要求。

    第三,科学发展观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指导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作为对经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认识的深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木桶原理”告诉我们:维持木桶容量整体水平的是最短的那块木板。这给我们重要启示是,整体的发展既要考虑其中发展最快的那一部分,也要考虑各部分发展的平均数,更要重视发展最慢的那一部分。虽然在发展实践中,各项任务的实现不可能齐头并进,某一时段、某一范围内强调的重点不同,但总体而言,必须做到全面均衡。所以,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于广大农村地区,在新农村建设时,不单单是以发展农村经济为目标,而是要全面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实现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新农村建设既包括发展农村生产力,又包括完善农村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既包括经济发展,又包括社会、文化、政治的发展。所以,新农村建设应遵循科学发展观提供的方法论指导,既要努力着眼于城乡协调发展,又要努力着眼于农村产业发展的新格局、农民生活的新提高、民风民俗的新风尚、乡村面貌的新变化、乡村治理的新机制、农村管理体制的创新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等,通过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村全面协调发展,切实把广大农村地区建设成富裕、文明、民主、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科学发展观规定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原则

    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要实现广大农村地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实现广大农民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统一。为此,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我们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四个基本原则。

    第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要求。具体来说,就是要求一切从广大农民的愿望和实际出发,把农民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尊重农民、依靠农民、激发农民的创业激情和首创精神,不断创新农村体制机制,破除各种体制性障碍,不断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发展活力;农民富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目的,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广大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发展农村教育,千方百计提高农民素质;要以实现农民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上来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在实践中政府要引导扶持,不能包办代替,更不能违背农民意愿。

    第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全面进步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首先是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改变农村落后的经济面貌。经济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和基础。我国一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滞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只有经济发展了,农民的生活才能不断改善,农民的全面发展才有坚实的物质基础。必须把发展经济放在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位置。通过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效益,促进粮食增产,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同时,新农村建设在民主法治、精神文明和社会管理等方面也应有明显的进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需要雄厚的物质基础,也需要可靠的政治保障、稳定的社会环境、正确的思想意识、良好的文化条件。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特别是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在教育、医疗等方面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倡导健康、文明、和谐新风尚。推动建立覆盖整个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证广大农民共享文化发展的成果。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是经济建设和物质文明方面的目标要求;乡风文明是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方面的目标要求;村容整洁是社会建设方面的目标要求;管理民主是政治建设和社会管理方面的目标要求。在实践中应当按照这些目标和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不断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向前进。

    第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切实搞好科学规划,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建设新农村,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特点和人文环境状况科学规划,形成类型多样、特色鲜明、风貌各异、多姿多彩,体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由于各地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文环境有着较大差异,财政实力也不平衡,推进新农村建设必然起点有差别、进程有快慢、水平有高低。因此,搞“千村一式”既不科学,更不现实。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应从自身实际出发,结合地区特色,发挥自身优势,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注重实效,扎实推进,不搞花架子,不搞盲目攀比,避免搞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避免新农村建设运动化、短期化。发达地区经济发展领先,在新农村建设中应加大力度,解决突出问题,为加快新农村发展做出表率;欠发达地区要积极学习发达地区先进经验,但不要照搬照抄,要从当地实际出发,选准切入点,量力而行,注重实效,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例如,对于一些经济状况相对发达的村镇,可以积极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提倡科技兴农,鼓励自主创新等;但对于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更要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基本的融资难、卖粮难、看病难、念书难等问题。

    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规划,一方面要求各地要搞好部署,做好规划,整体推进,注意新农村建设中各项工作的统筹兼顾、互相配套,防止重复建设、分散投入。规划编制要有一定的前瞻性,要充分考虑本区域的人口变化、土地变化、城镇化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另一方面又要求各地积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当地实际发展水平和农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合理确定目标和任务。各地要及时将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典型加以推广,充分发挥典型引导作用,处理好一般示范与个性特色的关系。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立足本土乡村人文,尊重本地区的传统习惯和风格,才能充分发挥自身特色优势。

    第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处理好农业经济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这样才能确保农业资源的持续有效利用和生态安全,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耕地、林地、牧草地等土地资源相对短缺,一些地方出现了资源粗放利用,投入品利用率低,农村面临污染、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进一步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以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和节能为突破口,大力加强节约型农业建设。充分利用土地空间,努力提高土地生态系统的综合效益,充分利用降水和可利用的水资源,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提高水的利用率。要通过多种途径维护农业生态环境的相对稳定,以实现农业系统总体上的高产、稳产、优质、节能和降低生产成本的综合效益。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大力巩固退耕还林、还草、还湖的成果,加强对林地、草地荒地、滩涂、湿地的依法保护。要让农村地区有新鲜的空气、洁净的水、整洁的街道,最终走上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作者李连仲系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经济局局长)

责编:霍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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