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学生校外就餐要请假 严禁学校参与社会“小饭桌”经营

来源:中国网 | 2021年03月03日 17:46
中国网 | 2021年03月03日 17:46
原标题:中国发布丨北京:学生校外就餐要请假 严禁学校参与社会"小饭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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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3月3日讯 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北京市卫健委今日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严格校园封闭式管理,对在校内就餐的学生要将午间、课后的活动纳入校内全时段管理,对在校外就餐的要实行外出请假制度,低年级学生外出回家就餐要落实好家长接送管理,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小饭桌”的经营与合作。

  《通知》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在春秋季开学前,组织开展自查自评自改。全面检查食堂后厨环境卫生、库存食品清理、设施设备运行、从业人员健康、原材料进货查验等情况,对检查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逐项建立台账,逐一制定整治措施,明确解决时限,自查自评自改情况上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区市场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要在春秋季开学前后,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对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学校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要严密防范学校(幼儿园)食堂运行管理风险,严格执行食品加工制作操作规范,确保食品的采购、贮存、加工、留样等环节安全可控。要严密防范学生餐配送企业制餐送餐风险,规范校内分餐操作流程。要严密防范冷链食品管理使用风险,使用畜禽肉、水产品、奶酪等零度以下进口食品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北京市进口冷链食品管理要求,使用“北京冷链”小程序进行货物登记和流转。要严密防范食堂从业人员健康风险和食品原材料风险。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制售冷食类、生食类、裱花糕点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

  《通知》提出,学校(幼儿园)要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到2021年底,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餐配送企业基本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辖区内学校食堂和学生餐配送企业加强对各自单位就餐师生的教育和管理,做到按需取餐、勤拿少取,避免浪费;做好学生用餐数量、口味需求调查,从源头上科学定量核算食材,按需制作,避免供大于求;建立剩余菜品处理利用机制,减少批量型浪费。

  《通知》要求,加强对学生健康安全用餐的教育引导,养成科学健康的饮食习惯,鼓励引导学生在校就餐、安全用餐,避免到无经营资质、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卫生条件不达标的场所用餐。要严格落实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完善家长参与在校就餐管理工作机制,每学期组织在校就餐满意度测评,对问题突出的要及时果断采取改进措施。

编辑:田雨棣 责任编辑: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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