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 我国出台首个教育评价系统性改革方案 首次提出党委和政府对教育评价的责任

来源:央视网 | 2020年10月16日 11:36
央视网 | 2020年10月16日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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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网消息:关注《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方面的内容。此次出台的《总体方案》围绕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社会五类主体,明确了当前我国教育评价改革的任务书和路线图,可以说教育评价“指挥棒”全面转向。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首次提出党委和政府对教育评价的责任,具体有哪些措施,一起了解下。

  破功利化倾向 立科学履责的体制机制

  张贴高考“喜报”,发布中考、高考“状元”,把升学率视为学校政绩等这些曾经搅动了不少学校、家长、考生心绪的行为在此次发布的《总体方案》中被明令叫停。

  记者注意到,为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总体方案》画出了行为“红线”,提出“三不得一严禁”的要求,即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那么不看升学率后,评价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看什么?《总体方案》给出了明确方向:在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上,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完善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在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上,则既要评估最终结果,也要考核努力程度及进步发展。

编辑:杨书杰 责任编辑: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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