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放大招 这类企业迎利好,最高十年免征所得税

来源:央视财经  |  2020年08月04日 23:37
央视财经 | 2020年08月04日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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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国务院发布《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提出: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总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编辑:邢斯馨 责任编辑: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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