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落实按比例对各市(州)工作开展情况和隐患治理情况进实地抽查的要求,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和消防救援总队组成3个联合督导组,分别由厅级领导带队开展督导工作。
督导组采取“领导+干部+专家”和“检查+服务”模式,抽查长春吉粮天裕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榆树分公司、东丰县华粮生化有限公司、梅河口市阜酒精有限责任公司、敦化永源石油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发现企业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要求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等3项共性问题。
督导组强调,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关键中的关键,主要负责人不履职或不认真履职,企业不可能落实好主体责任,会造成隐患难除、事故难防。一是必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按照《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履职能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推进企业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二是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规定开展排查治理工作。要强化排查治理视而不见、习以为常的风险隐患,不能就隐患治理隐患。要科学组织评估论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决不能治理一个隐患再产生另一个隐患,实现隐患排查经常化、隐患治理彻底化。三是加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要把从业人员培养成行家里手、业务精英。培训要有针对性,切不可搞“大帮哄”。四是高度重视特殊作业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管理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严防事故发生。五是加强对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检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大力推进查出隐患的整改工作,特别是将是否达到闭环管理作为检查重点。六是加大对企业的指导服务。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危化企业经营困难,安全生产也受到影响。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为企业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让企业尽快走出困境。七是加大力度推进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此次行动现场检查督导阶段已经结束,没有完成的地区要加快推进,争取在本周内完成,并推动企业加快完成重大隐患整治,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