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适当降低证券公司主要股东资质要求

来源:新华网  |  2020年06月13日 16:47
新华网 | 2020年06月13日 16:47
原标题:证监会拟适当降低证券公司主要股东资质要求
正在加载

  新华社北京6月13日电(记者刘慧)证监会近日就修订《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及其实施规定对外公开征求意见,修改证券公司主要股东定义,适当降低证券公司主要股东资质要求等。

  《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及其实施规定参考国内外金融监管经验,结合证券公司股权日渐分散的趋势,将证券公司主要股东从“持有证券公司2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持有5%以上股权的第一大股东”调整为“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

  同时,适当降低证券公司主要股东资质要求。取消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将主要股东净资产从不低于2亿元调整为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不再要求主要股东具备相匹配的金融业务经验;不再要求主要股东为行业龙头等。

  此外,根据新证券法,本次修改还调整了证券公司股权相关审批事项。将“证券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且股权结构发生重大调整、减少注册资本,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批准”调整为“证券公司变更主要股东或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取消的审批情形调整为备案事项。

编辑:林楠 责任编辑:刘亮
点击收起全文
扫一扫 分享到微信
|
返回顶部
最新推荐
精彩图集
正在阅读:证监会拟适当降低证券公司主要股东资质要求
扫一扫 分享到微信
手机看
扫一扫 手机继续看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