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保护城市烟火气:店外可经营 小区设市场

来源:央视网  |  2020年06月03日 10:47
央视网 | 2020年06月03日 10:47
原标题:
正在加载

  央视网消息(记者 李文学)为进一步做好“六稳”“六保”工作,6月2日,哈尔滨市出台利用城市公共空间搞活流通促进消费的“十条措施”,明确自即日起至2020年年底,将通过拓展市场摊区范围、开辟临时摊点摊区、开办小区临时市场等十条措施,鼓励室外有序经营促进消费。

  拓展市场摊区范围

  自即日起,全市已登记的市场摊区全部恢复经营。各区县(市)可结合实际,扩大现有市场摊区经营范围。对具备经营条件的其他区域,纳入市场摊区经营范围,增加经营摊位,吸收流动经营者进入市场摊区规范经营;对符合条件的早市、夜市,可延长经营时间。

  开辟临时摊点摊区

  各区县(市)将统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体育场、公园、广场、闲置厂区、学校操场等场地,开办临时摊点摊区,并采取“一点一策”方式,引导流动经营者进入摊点摊区有序经营。

  开办小区临时市场

  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可由街道、社区或物业管理单位在征得居民同意的前提下,在小区内适当区域划出经营摊位,规定经营时间,开办小区临时市场。

  允许商家店外经营

  餐饮、超市等门店,可在负面清单明确的情形外,在店外门前区域设置棚伞等设施,开展店外就餐、商品促销等经营活动。

  开办商品促销活动

  各区县(市)可以组织辖区内商超、企业,利用双休日、小长假、黄金周假期等消费集中时段,在具备条件的开放性公共空间,有序开办节假日步行街、周末大集、二手商品交易市场、休闲文化专区、地方品牌、特色产品等促销消费活动。

  允许快递人员临时占道派送

  快递人员在不影响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临时占用人行道进行分拣和派送。

  减免业户相关费用

  对在早市、夜市及临时设置的摊点摊区、小区市场和店外经营的,免除相关费用。

  实行包容监管机制

  企业和临街商家业户要信守经营承诺,对不守承诺的,执法部门将对其实行教育、劝导、警告;对经教育、劝导、警告后仍拒不遵守禁止性要求的,取缔其经营和促销活动。

  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禁止占用影响通行、安全、敏感等区域,禁止不戴口罩、摊位间距过密等影响疫情防控的行为,以及禁止露天烧烤、噪声扰民等。

  搞好服务保障

  各区县(市)将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主体作用,对搞活流通促进消费活动进行全方位服务和监管。包括规划确定临时市场、摊区摊点时,应与辖区公安交管部门进行有效沟通,避免影响道路微循环;在经营地点设置明显标识,明确管理标准和管理部门等。

编辑:刘春妍 责任编辑:罗川
点击收起全文
扫一扫 分享到微信
|
返回顶部
最新推荐
精彩图集
正在阅读:哈尔滨保护城市烟火气:店外可经营 小区设市场
扫一扫 分享到微信
手机看
扫一扫 手机继续看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