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2020年5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中共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受贿一案。
赵正永,男,汉族,安徽马鞍山人,1951年3月生,1968年11月参加工作,197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2003年至2018年,被告人赵正永利用担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长、中共陕西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工作调动、企业经营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妻等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17亿余元。其中2.91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属于犯罪未遂。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赵正永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赵正永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今年1月4日,赵正永被开除党籍。通报中称赵正永严重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敬畏,毫无“四个意识”,拒不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对党中央决策部署思想上不重视、政治上不负责、工作上不认真,阳奉阴违、自行其是、敷衍塞责、应付了事,与党离心离德,无视组织一再教育帮助挽救,多次欺骗组织,对抗组织审查,是典型的“两面人”“两面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搞特权活动;违背党的组织路线,培植个人势力,搞团团伙伙,纵容亲属肆意插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重破坏选人用人制度;肆无忌惮聚钱敛财,收受礼品、礼金,滥权妄为,大搞权钱交易,在职务晋升、能源资源开发利用、企业经营、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道德败坏,家风不正,对家人、亲属失管失教。
在这将近320个字的通报中,充分反映出了赵正永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严重污染破坏了陕西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等问题,性质特别严重,影响极其恶劣。
2019年1月1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一天距离2019年1月13日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闭幕仅仅相隔两天。
2019年1月16日,陕西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通报中央对赵正永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决定,陕西省委书记胡和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中央决定对赵正永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一贯立场,充分彰显了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强大能力。陕西省委坚决拥护中央决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认识赵正永的两面性、欺骗性,深刻汲取教训,坚决与其划清界限,彻底清除其恶劣影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发扬斗争精神,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把“两个维护”真正铭记在头脑里、全面落实到行动上、处处体现在工作中。要坚定“四个自信”,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之以恒改造主观世界,坚守共产党人政治灵魂。
视线回到今天的公开审理中,我们注意到赵正永的受贿金额非常惊人——人民币7.17亿余元,其中2.91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细读赵正永被开除党籍的报道可以看出,对他的审查调查首先从政治纪律查起,而且措辞严厉。这再次表明,纪检监察机关就是要以“四个意识”为标准,以政治纪律为尺子,严肃查处两面人、两面派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背后的官商勾结、利益输送问题;就是要对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坚决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