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发布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八措施

来源:湖北日报  |  2020年03月20日 14:16
湖北日报 | 2020年03月20日 14:16
原标题:武汉发布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八措施 跨省务工发 500 元交通补助,吸纳就业最高补 2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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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李先宏、通讯员林建武)贫困劳动力跨省务工每人发放500元交通补助,企业每吸纳一个贫困劳动力就业最高奖补2000元……3月19日,武汉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发布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八条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全面精准摸排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分类建立返岗复工需求台账,定期开展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动态监测。对摸排出的受疫情影响无法就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灵活务工人员,落实按4倍低保标准发放临时救助金政策。

  及时收集、发布用工岗位需求信息。疫情期间主要摸排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农业生产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以及对全国、全球产业链配套有重大影响的企业用工需求。动态跟踪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时公布企业复工和招聘岗位信息。

  开展就业招聘双向对接服务,对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跨省每人发放500元、省内区外每人发放300元交通补助。武汉市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及以上的,每人补贴1000元;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每人奖补2000元。

  开展有针对性的线上线下就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给予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促进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务工,2020年光伏扶贫发电收益的80%,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任务的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支出。村级扶贫小微项目建设尽量吸收贫困劳动力务工。

  在做好健康管理、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的办法,集中精准输送贫困劳动力安全返回外地复工复产企业岗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在复工复产的市内粮油生产、“菜篮子”产品收储冷藏、农产品加工及农资生产流通企业优先上岗。

  鼓励和支持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或者依托电商平台、网络团购等服务平台在家创业。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

  适时表彰一批吸纳贫困户就业的典型企业和就业创业增收致富的典型贫困户。

编辑:谢博韬 责任编辑:王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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