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5年 与商人老板勾肩搭背 这位纪检干部“落马”细节曝光

来源:央视网  |  2020年01月17日 11:17
央视网 | 2020年01月17日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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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网消息:五集电视专题片《国家监察》1月16日播出第五集《打造铁军》。该集展现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强化监督制约,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的坚定决心与实际成效。

       其中一个人尤为引人关注,他就是吉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邱大明。

       2018年9月11日,邱大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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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邱大明,男,汉族,1962年6月出生,吉林榆树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8月入党,吉林工业大学技术经济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

       2018年12月20日,邱大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邱大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干扰审查调查工作,泄露中央巡视移交线索处置情况,违规干预、插手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并跑风漏气,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公车私用,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低价购房,为自己及近亲属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司法、执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犯罪。

       “双开”通报中这样评价他:邱大明身为省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全无,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将监督执纪权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与商人老板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严重损害了纪检监察干部形象,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

       2019年2月12日,河北检察机关依法对邱大明涉嫌受贿、贪污案提起公诉。

       邱大明在专题片《打造铁军》中说:“像我这就属于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造成的影响、带来的损失,其实是非常大、非常大的。”

       邱大明究竟干了什么?

       对他的怀疑始于2018年3月,当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吉林省政协原副主席王尔智违纪违法线索组织核查,在调查过程中,工作组感觉到背后有暗流涌动,阻力重重。因为先后不同时间被采取措施的人,刚一到案时的说法都是一致的,这显然是串过供的。相关人员深度串供之后,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调查工作造成了很大阻碍。

       从深度串供的现象看,相关人员应该已经提前得知了消息,工作组由此怀疑有内鬼,经过分析,邱大明被列为怀疑对象之一。当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组到吉林开展工作,按照程序由吉林省纪委监委进行配合。虽然具体调查内容对邱大明是严格保密的,但他通过经手签批有关手续,作出猜测和判断。

       还有一个发现更加重了工作组对邱大明的怀疑。工作组调查内容中,有一项和早年间的吉林省审计厅职工住宅建设项目相关,而邱大明当时正好担任吉林省审计厅副厅长。当工作组向他了解某涉案老板宋某某和该项目的关系时,邱大明的反应十分可疑:他闪烁其词,甚至提供了一些虚假的情况和信息。

       工作组的怀疑没有错,邱大明正是泄密的内鬼。原来,该涉案老板宋某某既是王尔智案的重要涉案人,同时也和邱大明存在权钱交易。邱大明担任吉林省审计厅副厅长、省纪委副书记时,利用职务便利为宋某某的房地产公司经营提供帮助,收受其财物300余万元。邱大明为了隐瞒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将中央纪委调查王尔智的重要案情泄露给宋某某,同时泄露给王尔智的近亲属,甚至唆使他们强硬对抗调查,案件调查工作初期的被动和困难正是由此造成的。

       发现邱大明可疑之后,工作组在安排配合工作时,有意对邱大明采取回避措施,并将相关线索移交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干部监督室。干部监督室由此深入调查,发现邱大明执纪违纪、跑风漏气的行为早已有之。邱大明家附近的一家茶室,是他和一些关系密切的老板会面的固定场所。除了直接泄露工作机密换取个人利益,邱大明还利用纪检监察干部的影响力为多名老板办事。一次次“喝茶”的背后,是一次次赤裸裸的利益交换。

       2019年11月5日,邱大明受贿、贪污案一审宣判。

       被告人邱大明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七十万元。对邱大明受贿、贪污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或发还相关单位。邱大明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8年,被告人邱大明利用担任吉林省审计厅副厅长、吉林省辽源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吉林省监察厅副厅长、省纪委常委、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监委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开发房地产、获取贷款、干预案件查处、晋升职称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594万余元;2003年至2006年,邱大明利用担任吉林省审计厅副厅长职务上的便利,在审计厅对外销售门市房过程中,违规预留部分门市房加价出售,后将加价部分的售房款人民币36万元据为己有。

       2019年,全国共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9800余人,组织处理1.3万人,处分3500余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150人。这组数据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防治“灯下黑”、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的决心和意志。

编辑:刘珊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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