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

来源:央视网  |  2020年01月10日 10:58
央视网 | 2020年01月10日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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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网消息:公安部1月10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相关情况。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局巡视员、副局长郭林介绍,这是我国第一份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的专门惩处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规范性文件。这份《指导意见》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人民警察是国家重要的执法司法力量,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肩负着捍卫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职责使命。因为特殊的工作性质,民警在依法履职过程中时常遭受违法犯罪分子的暴力侵害,甚至是打击报复。袭警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侵害了民警的人身权益,更是对社会正常管理秩序的破坏,从根本上损害的是国家法律尊严和政权权威。

  郭林称,为此,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共同研究,反复修改,于2019年12月27日,以“两高一部”名义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并于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适用,突出了实际操作性,体现了司法机关对袭警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惩治、决不姑息的决心和态度。

  会上,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孙萍通报了《指导意见》的有关情况。

  针对制定《指导意见》的必要性。孙萍指出,一是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的需要,二是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需要,三是对人民警察履行职务予以保护的需要,四是有效遏制袭警案件多发势头的需要,五是营造遵法守法良好社会风尚的需要。

  孙萍介绍称,《指导意见》主要从行为定性、公检法机关办案程序、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作出规定,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了袭警行为的入罪标准。《指导意见》将暴力袭警界定为针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行为,适用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对于实施暴力威胁,但未实际攻击民警的则适用一般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体现了区别对待。同时,对醉酒后袭警,教唆、煽动他人袭警、为他人实施袭警行为提供工具、帮助,以及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等情形的适用规则也作了明确规定。

  二是加大了惩处力度。针对袭警手段残忍、造成严重后果和社会影响恶劣以及具有同类前科等7种情形,在适用“袭警从重”的基础上酌情再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三是规定了构成其他严重犯罪的处理原则。袭警违法犯罪行为往往同其他犯罪交织在一起,《指导意见》明确了实施袭警行为,同时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枪支罪、抢夺枪支罪等严重犯罪的从重处罚原则,以有效惩处犯罪,指导司法实践。

  四是明确了对民警非工作时间履行职务和非执行职务期间的保护。《指导意见》规定,民警在非工作时间,依照《人民警察法》等法律履行职责的,应当视为执行职务。《指导意见》还规定了,在民警非执行职务期间,因其执行职务的行为对其实施暴力袭击、拦截、恐吓等行为的定罪处罚原则,加大对民警的保护力度。

  五是明确了公检法机关办理此类案件的工作要求。《指导意见》要求公检法机关严格履行职务,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开展对此类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确保案件得到快速处理,准确定性,犯罪分子得到依法严惩。

  六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指导意见》向社会揭露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危害性,引导人民群众遵守法律、尊重执法者,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孙萍指出,《指导意见》的出台必将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同时也为公检法机关办理袭警违法犯罪案件提供了依据和指引,将有效震慑袭警违法犯罪行为,遏制此类行为多发势头。

编辑:苏璇 责任编辑:王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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