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证券法表决通过: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基本定位

来源:央视网  |  2019年12月28日 18:45
央视网 | 2019年12月28日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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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今天(8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证券法。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67票赞成,一票弃权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草案)。明年三月一日实施。

中国证监会法律部主任 程合红:按照全面推行注册制的基本定位,对于证券发行注册制作了比较系统完备的规定。

从1998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先后经过四次审议。此次通过的证券法修订草案,按照全面推行注册制的基本定位规定证券发行制度,不再规定核准制;将发行股票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改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强化证券发行中的信息披露。按照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要求,增加规定:发行人报选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应当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

此外,对相关证券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同时,较大幅度地提高行政罚款额度,按照违法所得计算罚款幅度的,处罚标准由原来的一至五倍,提高到一至十倍;实行定额罚款的,由原来多数规定的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分别提高到最高二百万元至两千万元(如欺诈发行行为),以及一百万元至一千万元(如虚假陈述、操纵市场行为)、五十万元至五百万元(如内幕交易行为)等。

编辑:刘洁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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