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记者从国家文物局获悉,日前有群众反映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正在进行的“2019年秋季拍卖会——中国历代青铜器专场”拟拍卖疑似出土文物的情况,国家文物局已向浙江省文物局发函,要求尽快对文物拍卖标的进行审核。
记者在该拍卖公司的官网上看到,中国历代青铜器专场所展示出来拍卖标的有三十多件,从其介绍的情况来看,最高估价是2200万的这件标注为商代晚期的青铜奚卣,还有标注为西周早期的簋、尊、盘、青铜兽首刀,以及标注为战国时期的青铜鎏金交体龙纹带钩、提梁盉,标注为汉代的虎镇,青铜短剑,标注为唐代的铜镜等等。国家文物局接到群众举报,就是在这些文物中有疑似出土文物。
记者注意到,在国家文物局的函件中,还特别提到要求浙江省文物局认真对照2017年浙江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违法拍卖安徽博物院被盗商代青铜鬲案件中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群众举报反映的情况,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按照《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办法》规定的审核程序及标准开展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对上述拍卖标的审核情况进行核查,并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核查结论函报国家文物局。
国家文物局:出土文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
为加强文物拍卖管理,规范文物拍卖行为,2016年10月国家文物局印发《文物拍卖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依照法律应当上交国家的出土、出水文物,被盗窃、盗掘、走私的文物,或者明确属于历史上被非法掠夺的中国文物,公安、海关、工商等执法部门依法没收、追缴的文物,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及其构件等不得作为拍卖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