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打着环保名义搞“无猪市”“无猪县”的,一律责令整改

来源:中国网  |  2019年12月06日 16:26
中国网 | 2019年12月06日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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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12月6日讯 据农业农村部消息,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今年尽快遏制生猪存栏下滑势头,确保年底前止跌回升、明年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猪肉市场供应基本稳定,确保2020年年底前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常年的水平,2021年恢复正常。

  《方案》督促各地抓紧落实2019年项目资金,指导养殖场户尽快开工建设;及时下达2020年项目资金,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尽快形成实际产能。用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支持生猪生产发展、动物疫病防控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方案》要求,各地要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支持力度,指导地方对生猪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实行应补尽补;落实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经费,县市要在三个月内将补助资金给付到位;加大金融保险支持,细化落实种猪场、规模猪场流动资金和建设资金临时贷款贴息政策,及时兑付贴息资金,扩大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覆盖面。

  《方案》保障养殖用地,要求各地简化用地程序,提高用地取得效率,确保今年12月底前完成禁养区清理工作,对打着环保名义搞“无猪市”“无猪县”的,一律责令整改。对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建设,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建设单位提交承诺书和环评报告的,可以不经过开工前的评估审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各地将继续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三年内再创建120家可复制、可推广的高质量标准化示范场,总结推广典型模式。湖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9省(市)将各选择1—2个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地级市,推动大型生猪养殖企业与地方对接,通过“公司+农户”、托管租赁、入股加盟等方式,对中小养殖户实行包片帮扶,带动有能力有意愿的中小养殖户增养补栏。

  在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方面,《方案》督促各地抓好现行有效防控措施,加大非洲猪瘟疫苗科研攻关力度,修改完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建设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及时规范处置新发疫情,及时兑付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

  《方案》指出,各地要压实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规范疫情报告;设立非洲猪瘟疫情有奖举报热线,社会公众举报非洲猪瘟疫情以及违反非洲猪瘟相关防控规定情形的线索,经查证举报属实的,给予相应奖励;对故意迟报、瞒报、谎报尤其是阻碍他人报告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相关责任人。

  各地将在畜牧养殖大县实行防疫人员特聘计划,特聘动物防疫人员1万人左右。继续整顿清理小型屠宰场点,支持优势屠宰产能向东北、黄淮海和中南部分省区养殖集中区域转移,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2020年创建100家标准化示范企业。到2020年底,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将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编辑:郭倩 责任编辑:王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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