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车位我有车!北京鼓励有偿共享停车,你愿意么?

来源:央视网  |  2019年12月02日 14:22
央视网 | 2019年12月02日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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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11月25日),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推进北京市停车设施有偿错时共享的指导意见。鼓励公共建筑的停车设施对外开放,实施有偿错时共享。一起来了解一下。

  北京发布“停车设施有偿错时共享”指导意见

  公共建筑停车设施 可对外开放共享

  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建筑的停车设施在具备安全、管理条件的情况下,应对外开放实行有偿错时共享,优先用于居住停车。居住小区的停车设施在满足本居住小区居民停车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向社会开放。”

  鼓励政府出台奖励政策 推动共享停车

  各级政府可以出台鼓励政策、奖励机制等,调动停车设施产权单位、管理单位、产权人的积极性,推动共享停车,培育共享停车市场,并逐步实现自我发展。

  签订共享协议 明确责任主体

  此次指导意见中还提出“共享停车供需双方通过签订共享停车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明确收费价格、收费方式和管理要求,明确允许停放时段和停放区域,以及停车人未按约定停放车辆、停车设施供给方未按约定提供共享车位等行为的违约责任。”

  同时特别提到“实施共享停车的机关、事业单位可在年度预算中申请相关管理费用,同级财政应予以支持。”

  共享停车设施缓解供需矛盾 效果初显

  其实早在2017年,北京就开始大力推进错时共享停车,那么,到现在已经有两年多时间了,效果如何呢?

  北京市交通委曾历时两年下大力气对北京市停车资源进行了普查。结果显示,截至2016年底,北京城镇地区的居住停车缺口总量达到129万。2017年,北京市开始以普查结果为抓手,利用现有边角空地新建停车设施、在新建、改造的公共建筑内配建停车设施以及共享停车位等办法,多措并举破题停车难。在这些措施中,“共享停车设施”对于缓解停车难效果明显。

  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街道的西总布胡同,离胡同口350米的地方,一片对外营业的停车场也成为部分胡同内居民的共享停车场所。这片停车场为胡同内居民提供了110多个车位,胡同内居民只要在居委会进行身份认定,便可以到停车场签协议,以每月350元的价格享受这里的长租停车位服务。这一做法改变的是曾经存在多年的胡同乱停车问题。

  西总布胡同居民 王凤如:最无序的时候,两侧停到中间只有两米的地方,一辆小轿车还得一米八。行人过去的时候得跟汽车“夺路”,所以有的老人曾经被汽车撞倒了。

  胡同有车族们不仅有了正规车位,还有专人进行管理,解决了胡同停车道路狭窄、进出车困难、甚至是车辆被剐蹭的难题。

  在北京市海淀区的曙光街道,这里的大商场为周边的居民提供了300个错时共享停车位,每月300元,居民便可以在工作日晚6点到次日早8点停车,限行当天可以全天停放,此举也解决了此前一到夜间周边居住停车位紧张,有车族无奈在马路上占道停车的困境。

  共享停车位推进受阻

  “共享停车设施”这一做法虽然在破解停车难上有了明显效果,然而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还是有一些问题难以解决的情况。那么,问题出在哪里?

  夏卓姝和高海雁一直在基层从事“共享停车设施”推进工作,他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道出了自己的心声和推进工作中的难处。

  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夏卓姝:街道办跟周边的单位都一对一地进行了对接。但是由于老百姓是晚上进去停车,第二天早上不知道几点才能开出来,对车主也没有约束性的条款。而为了这些车的停放,管理的成本非常高。虽然政府表示会提供适当的补贴,但是对接单位考虑到管理成本和其他担心的问题,还都是不愿意。

  夏卓姝说的是拥有停车设施的企业的想法。这些企业单位的停车场一般来说晚上都有人值守,但面对居民停车这种时间不确定,而且持续时间长的情况,企业方势必要增加管理人员,同时停车设施的磨损率也会提高,报废年限变短,成本增加,再加上遇到不按规定时间停车,白天仍然停在车场不走占位的也不好管,影响企业本身主营业务的服务质量。

  而同样对于机关、事业单位来说,也有它们的担心。

  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夏卓姝:老百姓如果把车停在单位里头,你说真的磕了碰了,或者撞了人了,撞坏了设备了这些东西呢?责任还是不太明确。对周边单位表示我们车主可以适当交费,但比较矛盾的是,行政事业单位没有办法收费。

  机关企事业单位有他们的担心,一些群众也有自己的看法。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高海雁:我们地区的停车位,基本上最便宜的是10元/小时,一般都是15元/小时,第二个小时20元。按这么算,一个月的停车费是1800元左右。现在跟附近单位谈到800~1000元/月,但是就这个价格,居民也很难接受。

  共享停车仍需社会各界共同发力

  单位的顾虑如何消除、居民停车的需求如何化解?此次的指导意见对于解决这些问题起到了一个怎样的作用呢?为了寻求这些矛盾的破解之道,央视记者先后走访了北京市交通委和交通方面的专家。

  北京市交通委静态交通管理处处长 赵震:停车方和供给方缺乏动力,缺乏违约的制约机制,在收费、收益上不明确,包括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今年我们也进行梳理,制定印发了《推进本市停车设施有偿错时共享的指导意见》。以区作为核心,组织街道来摸清居住区周边的公共建筑的这些停车的资源的现状,包括我们居民的停车需求,搭建供需双方对接平等协商的平台,来推动错时共享。

  其实,对于像企业担心的停车居民不按预定停车,机关单位没法收费以及出现事故谁担责任等问题,此次指导意见都有了具体的解决之道。比如签署共享停车协议明确规则;机关、事业单位在年度预算中申请相关管理费用,同级财政应予以支持等等。

  北京市交通委静态交通管理处处长赵震表示,建议政府引导推动错时共享停车。现在缺乏动力,而政府可以从解决居住停车的角度出发,把这件事推动起来,从而形成比较好的市场化的氛围。

  对于如何才能真正调动停车位供给方的积极性?北京工业大学城市交通学院陈艳艳院长给出自己的建议。

  北京工业大学城市交通学院院长 陈艳艳:把共享停车落实到一些考核指标里,另一方面是找到停车位供给方的利益点,把真正的市场机制引入进去。也可以建立第三方平台,把社会上的空余资源都会聚在一个平台上,透明化双向管理,收费有监管。

  陈艳艳也表示,在推进“共享停车设施”这一社会公共事业上,企事业单位要拿出社会责任的担当,同时,百姓要树立正确的停车收费的观念。

编辑:康彦龙 责任编辑:王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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