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经济普查: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中 私企占84.1%

来源:央视网  |  2019年11月20日 11:38
央视网 | 2019年11月20日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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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副局长鲜祖德(刘健 摄)

  央视网消息:11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发布会上,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副局长鲜祖德介绍,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企业法人单位中,私营企业1561.4万个,占84.1%。

  鲜祖德介绍,2018年末,全国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178.9万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1093.2万个,增长100.7%;产业活动单位2455.0万个,增加1151.5万个,增长88.3%;个体经营户6295.9万个。

  按行业分,法人单位数量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649.9万个,占29.8%;制造业327.0万个,占15.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55.1万个,占11.7%。

  按区域分,东部地区拥有法人单位1280.2万个,占58.8%;中部地区492.9万个,占22.6%;西部地区405.8万个,占18.6%。

  按机构类型分,企业法人单位1857.0万个,占85.2%,比2013年末增加1036.2万个,增长126.2%;机关、事业法人单位107.5万个,占4.9%;社会团体30.5万个,占1.4%;其他法人183.9万个,占8.4%。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834.8万个,占98.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1.9万个,占0.6%;外商投资企业10.3万个,占0.6%。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7.2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4%,私营企业1561.4万个,占84.1%。

编辑:黄佐春 责任编辑: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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