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刷单乱象层出 当心被“直播带货”带沟里

来源:今晚报  |  2019年11月16日 13:19
今晚报 | 2019年11月16日 13:19
原标题:虚假宣传、刷单乱象不容忽视 当心被“直播带货”带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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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11”带来的网络消费热潮还未完全散去,不少关于网上消费的问题便开始显现。作为网购新方式,网红“直播带货”吸引了不少网友下单,同时也爆出诸多乱象。

  “直播带货”存猫腻

  由于网红或明星本身是自带流量的,通过其带货,不仅可以拓宽品牌的知名度,还可以为商家导流带动商品销售量。但是,“直播带货”中出现的虚假宣传、刷单等乱象,也逐渐受到大家关注。记者在直播平台看到,一些百万级粉丝的网红,成为“双11”的“带货王”。一名女主播在“直播带货”面膜,短短一个小时内就有上千人下单购买。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网红主播的影响力不容忽视,但是下单数据并不都是真实的,有的存在刷单现象,也有的商品夸大宣传、误导消费。

  网红虚假宣传应负连带责任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蒙慧欣认为,网红“直播带货”相较于传统电商来讲是一种新型电商模式,那么,在这一过程中,网红通过直播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是其他电商平台商家通过不同渠道销售商品,只要存在刷单、买评论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另外“直播带货”作为互联网销售宣传的一种新业态受到不少消费者的追崇。《广告法》中对广告定义为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服务。而“直播带货”表现形式更为活泼且具有互动性,其本质与传统的电视广告是一样的,都是一种广告行为。因此,如果直播者所宣传的商品涉及到消费者生命健康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网红带货”易陷维权困境

  虽然网红“直播带货”受到不少消费者欢迎,但因直播平台在内容审核机制、监督管理上不够完善,让一些“网红带货”钻了空子,凭借着自身流量进行虚假宣传,出现了诸如直播数据造假、“三无产品”多、虚假广告、消费者维权难等问题。蒙慧欣表示,由于商品质量不过关,部分直播平台付款方式多通过微信等便捷的方式私下交易,再加上部分直播商家出售伪劣商品后便将其下架等因素,导致消费者没有购买凭证,一旦产生消费纠纷,后期的退换货就无法得到保障,陷入维权难困境。作为消费者,首先要提高对商品的判断能力,对于低价、小众的商品应当理性购买;其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有取证维权意识,及时保留网红推荐图片、视频等作为证据;最后,遇到消费维权“瓶颈”时,可以选择向消协等部门投诉,甚至提起法律诉讼。最后,行业的发展需要平台监管并行,平台应当强化管理机制,监管部门需要加大执法力度。(记者 郑妍)

编辑:涂悦清 责任编辑:王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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