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红:身在检察情在民,她是芙蓉国里别样“红”!|2019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

来源:央视网  |  2019年11月15日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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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网消息:【身在检察情在民,案在手头法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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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身在检察情在民,惠及群众之事,力行而不放手;她,案在手头法在心,护佑公正之路,前行而不止步。她就是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能手、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姚红。14年来,她独立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500余件,主持和指导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近万件,赢得当事人和业内外广泛赞誉。

身在检察情在民

案在手头法在心

惠及群众之事

她力行而不放手

护佑公正之路

她前行而不止步

她,是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能手、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湖南省检察机关百优检察官、湖南省检察机关十佳办案能手——姚红。

学习别开生面,热情不减

在湖南检察机关大院内,但凡提到公益诉讼,人们的第一反应便是“找姚红”,大家都叫她“公益诉讼活辞典”。

姚红非常爱学习,她对知识的渴求、对法律的研学远不止于公益诉讼。

“我是半路出家,中专学的是电汽自动化专业,中专毕业公选到乡镇当了几年公务员,边工作边自考,选的是英语专业,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后,才正式与法律结缘。”

无论是参加全国律考、全国司考,还是入院法考,她当年的成绩在全省、全院都是数一数二的。

不仅重理论学习,姚红更重实践提升。

从检17年来,她长期处在办案一线、兼任处室综合工作,近年为主或参与起草的综合调研报告及经验材料、案件通讯报道达数十万字,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湖南省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得到了检察日报、湖南卫视等主流媒体的采纳使用。

近年来,她担任全国、全省巡讲团成员,应邀到全国各级检察院、行政机关、大中院校、社会团体宣讲授课50余次,既作“活辞典”,又当“小喇叭”,学法普法、汇知于行,言传身教、身体力行。

工作别具匠心,激情不退

姚红有句口头禅,“检察官代表的是公共利益,守护的是公平正义。干这一行,没点情怀做不了,没点匠心做不好。”

民事,是工作任务最重的领域之一,而姚红在民行处一干就是14年。

从内勤到副处长,她始终办案在第一线,工作在群众中,甘做处室一块砖,哪里需要往哪搬,啃最硬的“骨”,闯最难的“关”。

14年来,她独立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500余件,主持和指导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近万件,接待当事人来访上千人次,赢得当事人和业内外广泛赞誉,锦旗接二连三、感谢信函不断。

去年,姚红指导办理中央领导批示、最高检挂牌督办的“洞庭湖下塞湖非法矮围破坏生态环境行政、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

她三番五次深入现场调查取证,组织案情会商会研不厌其烦,仅审阅案卷就多达33卷6600多页,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力促案件高质量办理。

“精心办案、办精品案”,是姚红的不懈追求,精心就是克难攻坚要精亦求精,精品就是守护公正要善作善成。

多年以来,她自我加压,力求精品,自办或指导办理的案件中,共获评:

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2件

十大公益诉讼检察典型案例2件

全国优秀案件1件

入选全国检察机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1件

湖南省七五普法典型案例1件

姚红始终把维护公共利益摆在重中之重,严于秉公执法,敢于为民请命,民有所呼,她必有所应。

她充分发挥诉讼监督与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办理了湖南省第一例以调解结案的行政强制拆迁赔偿案件,指出政府在征收过程中强制拆迁的不规范行为,为被征收人争取与政府平等对话并使其获相应赔偿,终结了长达八年之久的行政争议。

爱学习、爱工作

肯干事、能干事

姚红

不失巾帼的温婉和自信

兼有须眉的干练和果决

一起为姚红点赞吧!

编辑:刘洁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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