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赌债跳江 家属可以向债主索赔吗

来源:南宁晚报  |  2019年10月12日 14:46
南宁晚报 | 2019年10月12日 14:46
原标题:男子为赌债跳江 家属状告债主索赔 庭审中双方展开激烈辩驳,因达不成和解,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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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晚报讯(记者 陆增安 通讯员 李韦苇)租住在良庆区金象三区西一街的男子吴某杰,经常用隔壁店铺老板闫某的手机进行“六合彩”赌博,欠下一屁股赌债,因害怕无法偿还赌债而跳江自杀。近日,吴某杰的父母将放任其儿子用手机进行“六合彩”赌博的债主闫某告上良庆区法院,并索赔40多万元死亡赔偿金。因被告不同意调解,法院将择日宣判。

  几年前,李女士和丈夫从外地来到南宁务工,夫妻俩和4个孩子租住在良庆区金象三区西一街,距闫某所开的杂货店很近。从去年5月份开始,李女士的儿子吴某杰经常到闫某店里玩耍,并用闫某的手机进行“六合彩”赌博。

  李女士说,她的儿子吴某杰在2016年5月份时曾发生过车祸,脑部受伤,智力、思维与正常成年人不同。为“六合彩”赌博的事,她每次找闫某交涉,但都没有结果。今年5月8日下午,吴某杰再次来到闫某的商店里,用闫某的手机进行“六合彩”赌博。当天,吴某杰赌输了两三千元,还欠了闫某1000元的赌资。

  李女士认为,儿子跳河自杀并导致其死亡的主因,与闫某一而再再而三放任其儿子用手机进行“六合彩”赌博的举动分不开,吴某杰害怕无法偿还闫某的钱,于是跳江自杀。为此,李女士找到闫某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死亡赔偿。

  遭闫某拒绝后,李女士夫妇一纸诉状将闫某告上良庆区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17160元。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围绕吴某杰的死亡、被告闫某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吴某杰的死亡与被告闫某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展开辩驳。

  庭审中,原告李女士代理律师表示,死者吴某杰的母亲发现后曾经两次到被告的商店进行警告,不允许他给其儿子玩手机赌博这个游戏,被告闫某当时答应了,但是后面又没有做到。“死者的行为以及最后死亡的结果,与当天被告闫某给他玩手机参与网络赌博这个行为有因果关系,因此死者死亡的后果,被告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对此,被告闫某代理律师表示,死者思维跟正常人有点不一样,但又能够正常地摆摊收钱,在跳江之前打电话报110思维表达清晰,能记住妈妈的电话和名字以及家庭住址等,而且还发了一段视频到家族群里说自己要跳江。被告代理律师认为,吴某杰是一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因此吴某杰的死亡与被告的行为无因果关系。

  最后,由于被告方不同意调解,法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编辑:王若怡 责任编辑: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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