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记者 梅建明 通讯员 刘昱彤 陈欢)9月21日凌晨3点多,在南京市浦口区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其中一方的司机打电话报警,称另一个司机涉嫌酒驾。然而,民警赶到现场处理时发现,不仅肇事一方司机醉酒驾驶,报警的司机也涉嫌酒驾。
据介绍,事故发生在浦口区上河街,一辆白色轿车追尾撞上了另一辆轿车。被追尾的驾驶员赵某报警,称闻到肇事车主身上有酒气。接到报警后,浦口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对肇事车驾驶员徐某进行酒精测试,发现徐某确实是酒驾。
当给报警人赵某检查时,民警吃惊地发现赵某居然自己也是酒驾。此时,赵某才交代,自己当晚是喝了点酒,因为喝得很少,以为检测不出来,所以在事故发生后他才敢报警。赵某要挟对方私了,让对方多赔点,赔偿他两万块钱,但徐某没有同意。可万万没想到,这“贼喊捉贼”的结果就是也检测到自己同样是酒驾。目前,徐某因醉酒驾驶将面临罚款、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并处拘役的刑事处罚。而赵某因饮酒后驾驶将面临罚款、驾驶证记12分且暂扣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