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央视网消息:赵宇发出这条求助微博后,引起了广泛关注。昨天(20号)下午,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将赵宇移交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注意了,2018年12月29号,赵宇进看守所的时候,涉嫌的是“故意伤害”,但是案件在补充侦查后,再度移送检察院起诉的时候,罪名已经改变了。
这几天来,记者曾多次联系岳峰派出所、晋安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晋安公安分局、福州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都以此案正在调查为由,不接受记者采访。
20号下午,记者也来到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是在1月4号,以“涉嫌故意伤害”向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赵宇。1月10日,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也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从赵宇向记者提供的移送起诉告知书上可以看到,公安机关认为赵宇过失致人重伤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2月20号,公安机关再次向检察院移交起诉。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也通知了赵宇、李某等人前来接受审查核实相关情况。对于此前律师告诉赵宇的,有可能要面临大额赔偿和刑责,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说,这样的说法有失偏颇。检察机关表示,刑法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如果是正当防卫,根据情节可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刑责。他们在办案过程中也会充分考虑这个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