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洁夫:让生命在阳光下延续 彰显大国文化自信

行业先锋 来源:央视网 2018-12-27 第909期 A-A+

央视网消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决不是影响器官捐献事业的桎梏,诸如慈悲救世、大爱奉献这些体现人性光辉的传统美德,正是推动这份事业蓬勃发展的精神源泉。”黄洁夫很多场合都在陈述这个观点,“必须建立一个完善的机制体制,才是器官移植事业改革的关键”。

2018年,在第27届世界卫生大会期间,WHO按中国的提议,成立了世界卫生组织器官移植特别工作委员会,黄洁夫被选为委员,同时WHO拟聘他为世卫组织移植高级顾问。作为医生、官员、中国器官移植事业的改革者,黄洁夫获得了各方支持和赞誉,被视为中国器官移植改革的象征,在国际器官移植界得到高度认可。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关系患者健康和生命挽救,关系生命价值和尊严,关系社会公平正义,体现着人性的光辉。

一次回应

上世纪80年,黄洁夫获得中山医科大学外科学硕士学位后,赴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医学院外科做博士后研究,3年半的时间,他成为澳洲国立肝脏移植中心外科医师。而且,在澳大利亚,他亲身经历了器官移植的全过程,当黄洁夫回到国内,在临床一线工作的时候,进一步了解了中国的器官移植与世界上先进国家的差距。

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的卫生高层会议在菲律宾马尼拉召开,在那次会议上,面对西方国家代表的攻击和质疑,黄洁夫坦承中国使用死囚器官作为移植主要来源的事实,这是中国首次就这一问题向国际社会正面回应,也是首次表明了中国将推进移植事业改革的决心。

承认是转变的开始,2006年,卫生部出台了监管移植医疗服务的法规,并发表了著名的“广州宣言”,向世界表明了我国移植界改革的决心。

2007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使中国人体器官移植工作开始走向法制化轨道。改革首先从医院开始,通过严格的技术准入规定,卫生部将原来的600多家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减少至163家。很多人打电话给黄洁夫,也有很多人去医院找他,其中不乏官位比他要大的,可是他坚持一条“小道理服从大道理”,那就是--必须服从改革的最高目的。

2007年出台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对不规范的移植加强了监管,2010年,刑法修正案增加了“器官买卖罪”,打击器官买卖的罪行。在对器官移植进行顶层设计的同时,身兼卫生部副部长和肝胆外科医生双重身份的黄洁夫不仅自己签订了遗体器官捐献志愿书,还成为了鼓励公民自愿捐献器官的“形象代言人”。

一张照片

在世界卫生组织的网站上,一张代表中国公民器官捐献的照片十分醒目:手术室中,一排身着手术服的医生站成一排向“白衣天使”吴华静鞠躬默哀。站在中间的医者就是黄洁夫。

2012年11月9日,就读于韶关学院医学院17岁的实习护士吴华静,骑自行车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途中因车祸导致脑死亡,家属同意将其器官进行捐献。正在广州开会的黄洁夫得知此事,连夜赶往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亲自主刀将捐献器官移植到受体体内。

吴华静的父母当时非常痛苦,因为夫妻俩根本没有想到自己的女儿会死。她妈妈说,晚上梦到女儿告诉她,一定要实现她的愿望--把器官捐献出去,救病人。于是夫妻俩完成了吴华静出事前心愿。

黄洁夫说,当时之所以向吴华静遗体默哀,是想表达一种态度--敬畏生命。同时表达对捐献者的崇敬,没有吴华静的器官捐献,就是没有后面3-5个生命重获希望。同时也要感谢捐献者,正因为他们让器官移植事业在我国成为一种阳光的事业。

2014年12月3日,在昆明召开的中国OPO联盟研讨会上,黄洁夫正式宣布,从2015年1月1日起,中国将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为移植供体来源,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将成为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渠道,这一发言迅速引发外界极大关注。

一封信

两年后的2017年,一封信,让黄洁夫既惊又喜。

2017年6月28日,黄洁夫收到了世界卫生组织 (WHO) 、梵蒂冈教皇科学院 (PAS) 、国际移植协会 (TTS) 和伊斯坦布尔宣言监管组织 (DICG) 等联合寄来的一封信,信中称,感谢黄洁夫为器官移植崇高事业做出的重大奉献以及他作为中国器官移植改革的领导者起到的卓越作用。非常赞赏黄洁夫领导中国器官移植界, 根据中国国情建立了一个符合世界伦理规范的器官捐献和移植体系。

这封信表达了对黄洁夫的感谢,更是对中国政府的褒扬。中国器官捐献和移植的改革经过10多年来的艰苦探索, 总结起来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及指导下, 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器官移植医疗服务的模式, 即“中国模式”。

2017年2月7日, 黄洁夫在梵蒂冈举行的“反对器官贩卖全球峰会”上首次提出了器官捐献和移植管理的“中国模式”。中国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 自2007年开始通过颁布《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陆续制定一系列器官捐献相关政策、法规, 成立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 健全工作机制, 推动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依法规范开展;此外, 中国严格遵循国际上公认的伦理学原则, 结合中国实际国情推动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 成功实现器官来源的转型, 确保器官公正分配和可溯源性, 充分保障器官捐献者和受者的权利, 走出了一条既体现国际惯例、又结合中国具体国情的器官捐献和移植道路, 初步建立起一个公开透明、科学公正、遵循伦理、符合国情和传统文化的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体系。

2015年我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为2766例,2016年达4080例,2017年达5146例,年均增长速度超过20%,捐献量居亚洲第一,世界第二,每百万人口年捐献率从2010年的0.03上升至2017年的3.72。今年前九个月,已完成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4617余例,与去年同期相比,捐献例数提升23%,今年预计超过6000例捐献。在器官移植方面,86%的器官来源于公民逝世后捐献,14%来源于亲属间活体捐献,手术量居世界第二。 器官捐献与移植的“中国模式”为世界赞誉,也为世界移植事业贡献出中国智慧,注入发展的动力。

“中国正大光明地站在世界的舞台中央,很快就会引领世界。”黄洁夫说。(文/张恪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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