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迟到的正义”

来源:央视网

发布时间:2018-08-09 作者:松原

核心提示:1999年,河北唐山人廖海军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他的父母双亲也被指控帮助抛尸,被判包庇罪,获刑5年。2018年8月9日上午,此案重审再次开庭。唐山中院依法宣判廖海军及其父亲廖友、母亲黄玉秀无罪。

1999年,河北唐山人廖海军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他的父母双亲也被指控帮助抛尸,被判包庇罪,获刑5年。

那一年,廖海军17岁。

此后,像大多数申诉人一样,廖海军走上了漫长的申诉之路。

廖海军一直在等待一个结果。

廖海军一直在等待一个结果。

2018年8月9日上午,此案重审再次开庭。

唐山中院依法宣判廖海军及其父亲廖友、母亲黄玉秀无罪。

如今,廖海军已36岁。

他的双亲并没有等到这冤屈得以伸张的一刻。

廖海军给父母遗像下跪。

廖海军给父母遗像下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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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海军案并不是个案。

近年来,平反的一系列重大冤假错案中,有影响更大的案件,也有更离奇的案情,也有经历更曲折的当事人。普通人耳熟能详的就有呼格吉勒图案、佘祥林案、聂树斌案等等。

每当此时,我们听到的最为常见的论调就是: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从法治的宏观角度而言,这当然不无道理。但从具体的社会个体尤其是蒙冤的当事人来说,这更像一种精神上的安慰。

我们似乎总喜欢阐释和强调整体和宏观的大义,却缺乏对个体和微观的足够关怀。

翻看近年来纠正的诸多冤假错案,当事人动辄蒙冤十几年,有的超过20年。

廖海军案历经19年,呼格吉勒图案18年才昭雪,聂树斌案则在21年后改判,徐计彬强奸案则是15年后当事人被宣判无罪……

这个名单还可以列得更长。

从这些年公开披露的案件观察,这些蒙冤者无一例外都遭受过非人的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

之后,他们个人以及家庭为了申诉,无不经历冗长的司法程序、各种势力的阻扰以及长期社会异样目光的审视,没有强大的意志力根本无法完成如此艰苦的行程。

因此,待熬到正义之神到来那一刻,当事者基本家庭破产,物是人非,有的甚至等不到那一刻。

不止于个体人生的颠覆,他背后的家庭也往往跟着一起被摧毁。

在很多人看来,案件平反了,国家赔偿了,就可以总结意义了。但对于当事人而言,这种巨大的折磨和伤害是永远无法弥补的。

正如一位中央领导讲得那样:“不要说有了冤假错案,我们现在纠错会给我们带来什么伤害和冲击,而要看到我们已经给人家带来了什么样的伤害和影响,对我们整个的执法公信力带来什么样的伤害和影响。我们做纠错的工作,就是亡羊补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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啰里啰嗦写这么多,其实只有一个目标:真正地全面地从这些冤假错案中吸取教训,更加敬畏法律,更多人文关怀。

从个案意义上言,一起错案可能会毁了一个人、一个家庭;从国家法治而言,一起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

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拥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强大权力,掌握着社会个体的身家性命,因此动用权力必须合法合规慎之又慎。

但从包括廖海军案在内的系列冤假错案观察,有些公权力机关在攸关他人自由和生死的重大问题时,并不符合法治的要求,他表现在程序上违规、动用刑罚、行动鲁莽等诸多问题。

以1991年邯郸市曲周县乡村教师徐计彬强奸案为例,案发现场的被褥上留有精斑,法医鉴定结果显示,现场精斑化验血型为B型。但之后当事人徐计彬到多家正规医院重新鉴定了血型,均为“O”型。

有些人总会将这种离奇的“失误”归咎于当时那个特殊的时代,这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但是,如果我们总是这么轻易地原谅过去的错误,就很难真正从中吸取教训并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

因此,我们必须提升有错必纠的勇气以及共同维护公平正义的态度和决心,努力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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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无罪的廖海军在接受采访时说了这么一段话:“我要求依法追究当年制造我们一家三口冤案的警察的责任。无论什么情况,无论我受到了危害还有引诱,我都不会放弃这个要求,一定要追究那些冤案制造者的责任。”

廖海军的话应该说出了很多类似遭遇者的心声,更指出冤假错案平反的关键一环:追责。

对责任人的依法追责本身就是实现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罚酒三杯式地处罚甚至敷衍了事本身即是对法治的不恭。

如果缺乏有力的追责,就无法引以为戒,不能有效地方志错案的继续发生,正义就无法完整地实现,我们就没有资格喊出那句“迟到的正义”。

 

本文首发于央视网【见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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