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权力的“无意识越位”要亮“法治红牌”

来源:央视网

发布时间:2018-06-22 作者:佘宗明

核心提示:不该管的也管,该管的乱管——折射出了公权力对社会生活、文化等领域的强烈干预乃至包办欲望。

图为上海小学二年级语文课文《打碗碗花》中,“外婆”被改为了“姥姥”。

图为上海小学二年级语文课文《打碗碗花》中,“外婆”被改为了“姥姥”。

如果有人跟你说,以后你得改叫小红帽的“狼外婆”为“狼姥姥”,你身旁有人因嫁女儿时彩礼要得多落得个“贩卖人口”罪名,你会不会生出满满的穿越感?

这听似段子,却非胡诌。就在这两天,两则新闻引发广泛关注:一是上海小学语文教科书里的“外婆”被改成“姥姥”,上海教委对此做出的解释是,“姥姥”是普通话词汇,“外婆”是方言;二是河南兰考县惠安街道办出台《惠安街道办红白喜事操办标准》,明确规定“订婚彩礼不超过两万元,索要彩礼过多者,交公安机关调查,严重者以贩卖人口或诈骗论处。”

这犹如两颗石子坠入“舆论湖面”,迅速激起巨大涟漪。说荒唐也好,说别扭也罢,公众对此做法摁下“否定”的按钮是必然的,因为这些举措自带突兀感,跟公众的常识化判断之间横亘着一个认知的“断裂带”。

很多网友的吐槽,与其说是纠结于个别字眼或措辞,不如说是对个中的公权力“越位”投出反对票。

都说“话语即权力”,无论是对教材里的亲属称谓加以改动,还是对彩礼严格设限,本质上都连着话语权,都有行政强制力兜底。说得更清楚些,倘若将教材里的“外婆”改成“姥姥”只是个人主张,把索要过高彩礼视同贩卖人口也是坊间呼吁,那人们完全可以不理睬,但若是公权力盖了戳,那性质就不一样了。

在很多人看来,把课本中的“外婆”改成“姥姥”,就属于权力对文化“自发秩序”的干预。

耐人寻味的是,当地教委的回复中,还称“丰富的语言交融,也有利于共建和营造多元、包容、开放、和谐的社会环境”。而把“外婆”改为“姥姥”,却是用教材编纂监管权力强行扭转地方的语言习惯。这样基于“用语矫枉”目的的粗暴干涉,也难免给人以多元名义反“文化多元”、搬砖头砸自己脚的话柄。

规定索要彩礼过多以贩卖人口论处,也不遑多让,背后也是公权力对民风民俗畛域的“入侵”。矫正陋风无可厚非,但制定强制性的婚丧嫁娶操办标准,将要彩礼过多等同于贩卖人口,显然有失分寸。

表面上看,这是将道德问题法律化,将道德维度的“过”和法律层面的“罪”混为一谈,违背慎刑原则和司法权力的谦抑性原则。但更基础的问题在于,行政之手伸得过长、管得过宽,本来移风易俗该交由文明宣教来因势利导,却被追求速效的行政力量越俎代庖。

不该管的也管,该管的乱管——折射出了公权力对社会生活、文化等领域的强烈干预乃至包办欲望。到头来,越位之下,虽然权力刷了一波存在感,但其收获的舆情反馈都是负向的,舆论将其钉在了“有违法治或民意”的石柱上。

这倒不是说,涉事教委或街道办是出于恶意而为之。像上海市教育出版社就发布最新声明称,更改称谓系为落实该学段识字教学任务的需要,今后将充分考虑地域文化和语言习惯;兰考县惠安街道办事处也回应称,制定该操办标准时,由于考虑不严谨,缺乏法治思维,有些语句表述不准确,下一步将及时对该标准认真修改。

但就算初衷是善意的、越位是不经意间的,那种权力自我本位下的扩权冲动也值得警惕。

“无意识”的权力越位,往往也是权力运作罔顾民意基础或未嵌入“法治基因”的本能反应,由于未将法治和民意等外部约束内化于公权运行逻辑中,有些地方、部门缺乏对制度约束的敬畏与自我克制,行政权力挣脱了“制度约束”的缰绳俨如猛兽出笼,完全不顾其“管”字诀已经越过职能边界。结果自然也不难预见:对私域或文化领域的过度干预,经常违背人性人伦与社会文化习惯,并因此获咎。

在“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已聚合广泛的守法共识、程序与民意越来越被看重的当下,对这些动不动抡起“干预”大棒的做法,显然有必要置于法治或民意的放大镜下去审视。对于公权力的这种“无意识越位”,也要亮起“法治红牌”。只有法治理念浸透的深入与问责机制的不含糊,才能让公权力收敛住内心的越位冲动,让权力运作跟法治、民意相向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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