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丽:让法律充满温度的“知心法官”

最美人物 来源:央视网 2018-03-05 第644期 A-A+

央视网消息:法律是铁面无私、义不容情的。法庭内再公平的判决,往往也难以让每个当事人都服判息诉,严格恪守的法条难免显得冰冷。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巷口法庭庭长黄志丽想要的,就是让冷冰冰的法条带上温度,在忠于法律的同时,亦关照到每个当事人的冷暖心情,让法治真真正正走进百姓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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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释法调解,让当事人心里踏实

1995年进入芗城区法院,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法官;2001年开始独立办案以来,共审结民商事案件5034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先后推动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合议庭”的设立、“巾帼文明岗”活动的创建、“黄志丽法官工作室暨妇女维权站”的拓展--这是二十多年来,黄志丽交出的亮丽成绩单。

既当裁判员,又当宣传员;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在办案的过程中,黄志丽永远把群众看得最亲,把人民利益看得最重。在她看来,只有把当事人当亲人,始终站在百姓的角度考虑问题,为百姓多想一点、为百姓多说一点、为百姓多做一点,以法官的‘亲和’来消弭当事人之间的隔阂,将尊重和理解贯穿案件始终,才能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黄志丽曾办理过一起分家析产案件,作为10名被告之一的庄阿婆已91岁了,是原告的母亲。考虑到庄阿婆年事已高行动不便,黄志丽便和同事到庄阿婆家中了解情况。细心的她发现阿婆的脚摔伤了,但庄阿婆8个子女却无人和她同住。黄志丽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协商到晚上8点,终于达成了大家都满意的调解协议。黄志丽却让他们明天早上9点到庄阿婆家里领调解书。第二天,她对一头雾水的子女们讲明庄阿婆身边需要有人陪伴,分家析产不急,急的是先照顾好老人。在她的建议下,子女们安排了“敬老日程表”。看着子女们的改变,庄阿婆难掩心中的喜悦:“黄法官,你这么费神为我安排养老的事,我真不知道怎么感谢你才好。”

维护妇女权益,做当事人的“娘家人”

“法律是大地,情和理是我们的双脚”。 调查研究贯穿始终,亲和调解贯穿始终,释法析理贯穿始终,这是黄志丽独到的工作法。

一次,有个村民小组在分配征地补偿费时,沿用村规民约,不分给女性,这引发了村中19位“农嫁居”妇女的不平。她们有一个共同的身份:“农嫁居”,就是虽然出嫁,但多数人依然居住在本村。被女村民告到法院。开庭当天,被告来了一大帮人,声称:“你判也是白判,我们都得按老祖宗的规矩来。”双方冲突的激烈程度,让黄志丽始料不及。黄志丽明白,仅是作出判决并不能解决问题。调查发现,周边村子也有类似村规民约。她决定走访释法,阐明妇女权益,引导村民依法办事。“村小组当初的分配方案有悖于法律规定,侵犯了妇女权益。”黄志丽拿出类似案件的判决书,给村民们摆事实讲道理。改变根深蒂固的“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观念,黄法官找小组有威望的老人,一户一户地做工作。经过五六个月的调解,十几名 “农嫁居”妇女与小组其他村民一样,每人分到了应得的征地补偿款。判决原告胜诉后不久,村里召开村民大会,修改了村规民约。此后,当地类似的诉讼案件日益减少。

作为女法官,黄志丽利用性别的优势,用真情践行柔性司法的温暖,为案件中的妇女们送去了“娘家人”般的温暖。作为芗城区妇联兼职副主席,她与广大妇女同胞们站在一起,主动将普法带到社区、农村,把调解带到妇女群众家门口,在女性群体中普及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女性的法律素养,在妇女维权和对妇女儿童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上付出更多的耐心和爱心,进一步解决妇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妇女维权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当选省人大代表后,她先后提出《关于农村女性因家暴致残的救济》《维护农村妇女财产合法权益》等建议,并获得了省妇联等相关单位的重视。她还在报刊上发表《面对家暴如何保护自己》等法官小贴士,参加妇女维权工作研讨会,尽心维护好妇女同胞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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