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二胎产妇猝死引医患冲突 为什么法律总成为“摆设”

来源:央视网

发布时间:2018-1-29 作者:沈彬

核心提示:在目前的博弈格局之下,“私了”是医患双方最方便的纠纷解决路径,而这种饮鸩止渴的纠纷解决方式也埋下了更大的医疗冲突的隐患。

又见医患冲突。

最近,山西河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做出通报,1月26日晚上,市人民医院产科一名于前天实施剖腹产术的32岁二胎产妇樊某某发生猝死后,家属聚集医院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目前,该院正积极依法稳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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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的通报,非常中性,但事件背后汹涌的舆情和现场的肢体冲突,更能刺激公众的情绪。

问题来了?在医患冲突中,为什么那么多当事人总会选择在第一时间以暴力、聚集等最原始的方式解决问题,而不是走正常的医疗事故鉴定、调解、司法诉讼程序?

概而言之,医患冲突是中国具体医疗环境下的产物,涉及之前医疗产业化的弯路、政府财力投入不足、公众医学知识的欠缺、缺乏有公信力的纠纷解决机制,以及医疗机构内部的不够透明,特别是近年来“医闹”组织化、产业化,甚至与黑恶势力相勾结。

具体分析,在目前的博弈格局之下,“私了”是医患双方最方便的纠纷解决路径,而这种饮鸩止渴的纠纷解决方式也埋下了更大的医疗冲突的隐患。

有学者做过相应的田野调查,相对于做出民事赔偿,医院更不愿意承担行政处罚,特别一旦最终被认定为“一级甲等事故”,当事医生和医院面临严重的行政处罚。

正因如此,在不少个案中,医院在沟通中反复强调“不要提鉴定”,并在调解协调中不断的提高赔偿数额,试图“破财免灾”,息事宁人。

对于患者来说,真的走医疗事故鉴定、诉讼程序不仅程序漫长、耗费精力,最终法律支持的赔偿,反而不如和医院“直接谈”。

所以,目前患纠纷的解决高度依赖于双方的博弈水平,特别是在一些欠发达地区,变成了背景的比拼、家族的比拼。这形成了一个尴尬的“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怪圈。

因此,亟待构建各方认同的纠纷处理机制,摆脱卫生系统对于医疗鉴定的实际控制。

目前的医疗事故鉴定已经从之前的卫生局主导,转变成为医学会主导。医学会在形式上是独立专业的第三方机构,但实践中,各级医学会组织和实施鉴定工作的具体机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医鉴办”)从属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也会由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兼任。

因此,很多医疗法学家提出,有必要引进“非诉讼纠纷处理机制”,比如美国医院的伦理委员会制度,它由医生、护士、牧师、社区代表、律师等构成,避免了医生的专断,让纠纷在更透明、更宽松的管道里解决。

目前,我国不少地方成立了由卫生、司法等部门组建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其效果还不显著。要树立调解委员会的权威,关键在于摆脱卫生部门的一言堂,彰显其民间性,使医学鉴定与政府管理部门做切割。

同时,我们还需要进行广泛的医疗科普和“患者教育”,让公众接受医学是“不完美的”这个现实,医疗机构还需要通过开放主观病历、尊重患者选择来避免误解。

除此之外,要警惕“医闹”产业化以及部分媒体走极端,为本已紧张的医患关系火上浇油。

目前不少的医患冲突,明显有着高度组织化、分工化趋势,很多有职业的医闹在兴风作浪。

近日中央正在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实中不少“职业医闹”与“职业讨债公司”一样都有恶势力背景,不容小觑。

怨不在大,可畏惟人。一个医患双方都不满意的机制,是不可能维持平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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