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被撞身亡 追逃者被索赔60万 见义勇为为何成了技术活

来源:央视网

发布时间:2017-12-05 作者:中原渔夫

核心提示:一方面,见义勇为本属一种可贵的品质,理应得到大力提倡与赞美,我国不少省市区也都颁行了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的地方法规;另一方面,在社会实践中,由于见义勇为过程中“尺度”的把握问题,反而使见义勇为者不时处于不利的境地,时常令他们伤财伤身又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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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者成了被告!

最近,河北唐山男子朱振彪收到了滦南县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原告张殿凯在起诉书中称,因为朱振彪的追赶,导致其父张永焕在铁轨上被火车撞击身亡,要求赔偿各项费用共60余万元。

朱振彪觉得自己“很冤”,因为路遇的那起交通事故,本来与自己无关,他是“见义勇为”追赶交通肇事逃逸者,也就是原告的父亲张永焕,并且在追逃过程中还多次报警,接警方让他继续跟着肇事人。

朱振彪手机录制的视频显示,张永焕驾驶摩托车驶向路边一个村庄,而后弃车进入一户人家并手提菜刀出来徒步逃逸。朱振彪也舍车徒步追赶并喊话劝他别跑了。张永焕跑上公路冲撞正常行驶的汽车,并翻越滦南铁路隔离网,朱振彪也跟随翻入。

此后发生的事,据朱振彪陈述,张永焕站到两轨之间,被从远处驶来的一辆火车撞击身亡。

目前,此案真相尚未完全清晰,但之所以引发舆论关注,很重要的一点在于,它折射了现实中见义勇为者的处境。

一方面,见义勇为本属一种可贵的品质,理应得到大力提倡与赞美,我国不少省市区也都颁行了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的地方法规;另一方面,在社会实践中,由于见义勇为过程中“尺度”的把握问题,反而使见义勇为者不时处于不利的境地,时常令他们伤财伤身又伤心。

但我们不能因为看到见义勇为者被诉被索赔,就指责法律替坏人撑腰让好人受屈,因为道德和法律本就是两个概念,在法治社会。即使有过错之人也得保护其正当权益。

因此,从法律角度而言,司法机关在审理这样的案件时应该慎之又慎,尽量从更大的社会正义角度去审判量刑,给予见义勇为者尽可能多的包容,以弘扬社会正气。

当然,从个体角度来说,即使见义勇为,也不能莽撞从事,也得把握好分寸,别弄出事与愿违、南辕北辙的后果;要做到依法依规和有利有节,帮助别人的同时更要保护好自己。

以此案为例,本来只是一场小小的交通事故,被撞者也无大碍,可结果却酿成了肇事者的人命案,这是每个人都不愿意看到的悲剧。我们但愿朱振彪在此事上并无过错,别因见义勇为而太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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