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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为什么说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

新闻频道 来源:央视网 2017年09月13日 15:01 A-A+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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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网消息:该怎么理解“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这个观点?在我国法治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又有哪些体现?央视网《我要问小编》栏目就网友提问进行解答。

  网友赞亮问:

  今年的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年会主题为“为公益服务的检察”,这让我有点迷茫。在我的印象中,检察院、检察官是法律的化身,但似乎和社会公益没什么关系。小编能不能讲讲,该怎么理解“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这个观点?在我国法治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又有哪些体现?

  小编答:

  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年会被誉为国际检察界的“奥林匹克”。这次在北京举行的第二十二届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把“为公益服务的检察”定为主题。超过98个国家和地区的检察官前来参加,围绕建设平安、公正、和谐的法治社会,深入探讨检察官保护公益问题。

  习近平主席发来贺信并指出,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关于这一问题,中国很有发言权。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央政法委直接领导下,全国检察机关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一手抓司法体制改革整体谋划和统筹推进,一手抓改革举措落地落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成效。其中,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也取得了重大成果。

  自2015年7月以来,北京等13个试点省区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053件,其中诉前程序7903件、提起诉讼1150件。诉前程序案件中,行政机关主动纠正违法5162件,起诉案件中,法院已判决结案437件,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

  保护“公益”始终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衡量标准和最终目标。今年5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组第三十五次会议,充分肯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成效,要求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提供法律保障。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明确写入这两部法律。这标志着我国以立法形式正式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自7月1日起,试点两年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

  这就意味着,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当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持续受到侵害,对经过诉前程序,相关机关或社会组织没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行政机关拒不纠正违法行为或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作为“国家队”的各级检察机关都将坚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这个满载全社会共同利益的新型列车,在多年缓慢前行后终于全面换装“检”字号发动机,开始加速前进。

  发展机遇已经来了,如何尽快让检察机关进入角色,将配套机制尽快健全起来,还要看检察官们的。

  一直以来,中国高度重视发挥检察官在公益保护中的职能作用。检察官是维护法治的重要力量,是案件通往法院必经的“大门”。时刻对公共利益有所反馈、依法把关所有流向法院的证据,这项工作对公众利益而言至关重要。

  打铁还须自身硬。为适应新时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需要,地方检察机关在民事行政检察队伍建设上加快了步伐。经过对两年试点工作的提炼总结,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规范体系业已初步形成。接下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将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制定检察机关提起、人民法院审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司法解释,并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检察机关的诉讼地位,建立调查核实等配套保障机制,构建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公益诉讼程序。(文/刘畅)

编辑:李丹 责任编辑:王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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