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客户端

央视新闻客户端点击或扫描下载

国内国际图片生活军事人物科技文娱经济评论

楼市放大招!北京:“自住房”升级为“共有产权住房”

中国新闻(原创)来源:央视网 2017年08月04日 13:34 A-A+ 二维码
扫一扫 手机阅读

原标题:

  央视网消息:北京市住建委近日会同相关部门联合起草《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昨天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共有产权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

  所谓共有产权住房,是指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房屋

房屋

  专家表示,此举对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住房制度,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支持中端购房,抑制投机,促进公平,具有重大意义。

  办法明确,共有产权房的供应对象为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家庭。其中,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正在建设中的房屋

正在建设中的房屋

  《暂行办法》还要求从严限购条件,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以及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有住房转出记录等情况的申请家庭不得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房源将优先配售给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共有产权住房的价格根据《暂行办法》,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销售均价,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以项目开发建设成本和适当利润为基础,并考虑家庭购房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自住房”升级为“共有产权住房”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今后新入市销售的项目,包括目前尚未摇号的自住房项目,都将执行新的共有产权住房规定。但是,原有的自住房仍然执行老办法。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共有产权住房是对原自住型商品房政策的进一步调整、优化、升级、规范,不论从建设品质、管理水平、供应规模上均会进一步提高。

  已销售自住房按原规定执行

  那么,原有的自住型商品房将何去何从?市民已经购买的自住房将受到何种影响?对此,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老政策衔接方面,《暂行办法》施行前已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房项目出租、出售管理,仍按照原规定执行;《暂行办法》施行后,未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房均按本《暂行办法》执行。

  中小套型为主 优先供应土地

  根据《暂行办法》,共有产权住房户型以中小套型为主,套型设计功能布局合理,有效满足居住需求。共有产权住房用地会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及土地供应计划中单独列出、优先供应。

  30%房源供给“新北京人”

  《暂行办法》提出,各区政府应根据共有产权住房需求等情况合理安排用地,用于满足本区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及重点人才居住需求。其中,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少于30%,也就是说,和自住房一样,共有产权住房也覆盖到了“新北京人”。

  建设选择配套设施较齐全区域

  此外,共有产权住房建设项目应根据城乡规划要求,结合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进行项目选址,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等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推动就业与居住的合理匹配,促进职住平衡。

  【延伸阅读】

  建立购租并举制度 解决住房问题

  针对北京拟推出共有产权住房的新政策,专家指出,共有产权住房政策准入条件更加严格,聚焦无房家庭首次购房需求,有利于解决住房民生问题,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专家表示,由于目前北京房价较高,使很多人没有购房能力。通过提供共有产权住房,明确了政府和个人持有的产权份额,降低了购房人的出资额,有助于百姓住房梦的实现。

  • 新闻
  • 军事
  • 财经农业
  • 社会法治
  • 生活健康
扫一扫
扫一扫,用手机继续阅读!
央视网新闻移动端
央视新闻客户端iPhone
央视新闻移动看!
CBox移动客户端
下载到桌面,观看更方便!


央视新闻下载




860010-1102010100
1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