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邹来水
【个人事迹】
邹来水,男,汉族,196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现任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芦田法庭庭长。27年来,扎根基层,扎根法庭,甘于清贫,耐守寂寞,在艰苦的环境下,秉公执法,公正办案,近5年,共审理800多件民事案件,结案率为100%,调撤率为82.5%。实现了“五个零”,即二审发改案件为零、违法违纪案件为零、差错案件为零、上访缠诉案件为零、超审限案件为零。他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始终做到“简易案件快速调、复杂案件细心调、疑难案件耐心调”,练就一套过硬的本领,探索总结出“说服教育有耐心、排忧解难有诚心、平息矛盾有恒心、评判曲直有公心”的“四心”调解法,赢得了当地群众的交口称赞,被同事们誉为法律“活词典”。在《人民法院报》、《司法纵横》、《中国法院网》、《上饶审判》等刊物上发表调研文章30余篇。
【颁奖词】
轻舟一叶 热血一腔。
奔波于乡野,悬明镜在心上。
凭理断曲直,以情暖心肠,
你让庄严的权杖,绽放人性的柔光!
27年风雨坚守,
抬头望,
山水恬然,云高天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