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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前段时间,陕西西安某环境检测站被曝光给空气采样器戴口罩、从而使环境监测站数据达标,事件引发舆论高度关注。记者昨天(28号)从陕西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4月27号、28号两天,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长安分局五名工作人员 和 阎良分局两名工作人员 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西安市长安区、阎良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是环保部确定的国控空气监测站点,通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采集、处理监测数据,并将数据每小时传输发送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一方面通过网站实时向社会公布,一方面用于编制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月报、季报和年报。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分别指控:2016年2、3月间,为了降低监测数据,时任长安分局环境监测站站长 被告人李森、时任副站长 被告人张锋勃多次利用棉纱堵塞采样器的方法,干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数据采集。李森还指使两名临聘人员被告人张楠、张肖对子站自动监测系统进行干扰。时任阎良分局环境监测站站 被告人张峰也采用上述方法对阎良区子站的监测数据进行干扰,造成自动监测数据多次出现异常。时任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长安分局局长 被告人何利民、阎良分局局长被告人唐世兴,为影响系统自动监测结果,在明知正常途径无法迅速降低监测数据的情况下,分别授意、指使被告人李森、张峰实施上述行为。
据此,公诉机关认为各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干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正常运行,依法应当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定罪和法律适用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两起案件将分别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