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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到,最高检制定了保障非公有制经济18条意见,这18条意见真切地回应了民营企业对于检察工作的诉求。”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专职副主席谢经荣3月14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最高检工作报告客观、全面地总结了2015年主要工作,对2016年主要工作进行了安排,内容详实、接地气。”谢经荣告诉记者,今年1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亲自带队到全国工商联,召开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座谈会,专门听取民营经济领域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充分体现了最高检对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视。前不久,最高检又出台了“保障非公经济18条意见”,即“18条意见”,规定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责任;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的理念,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司法保护;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等等。这些规定给广大民营企业吃了颗定心丸,必将有力推进民营企业法治环境的改善。
就检察机关如何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更好保障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谢经荣建议,一是在最高检工作安排中充实有关民营企业平等保护的内容,二是继续大力支持工商联法律服务工作。此外,谢经荣希望检察机关继续保持沟通、反馈渠道的通畅,支持工商联依法开展法律维权工作。